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使用视频提讯死刑被告人
徐新记强奸案是发生在商洛山阳县的系列特大强奸犯罪案件。从1998年6月至2007年11月,徐新记先后窜至山阳县元子街等10余个村镇,采用深夜切断电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拨门入室,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留守在家妇女、幼女16人17次。在当地影响非常恶劣,造成了社会恐慌。一审法院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二审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均以强奸罪判处徐新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1月21日,在省高院刑三庭的积极协调下,最高人民法院对身在商洛中院的被告人徐新记进行了视频提讯,两个小时的提讯中,徐新记对一审、二审法院认定的强奸事实进行了供认、辩解,并提出了自己对他人杀人犯罪予以检举、揭发的请求,充分行使了本人的诉讼权利。提讯记录内容也通过传真形成书面讯问笔录,由徐新记通过视频当面进行签字确认。
省高院刑三庭副庭长广文革表示,以往最高法院提讯死刑案件复核被告人,相关人员都要从北京到被告人关押地进行,无论是从人力、物力、财力上都有很大消耗,而通过视频提讯,打破了传统的提讯方式,实现了死刑案件的异地审理,大大节省了诉讼资源,也提高了死刑案件复核质量和效果。
目前,陕西省11个中级法院已全部具备使用远程视频提讯和开庭的条件,109个基层法院中95%也已具备该条件,个别基层法院因新迁院址等客观原因正在加紧建设中。(郭欣 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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