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远山 发表于 2010-1-27 11:20:32

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印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要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六大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据了解,这些重点活动内容,是主办单位通过互联网征集公众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意见后确定的。
《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措施。一是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单位,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内容。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认真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三是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对公路交通秩序混乱进行专项整治。四是努力提升执法水平。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进一步细化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深化警务公开、值班警官制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是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利用地铁、公交车、长途客运车的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六是切实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
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要求把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作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把活动迅速开展起来。把加强文明礼仪教育摆在首位,贯穿始终,通过生动有效、形式多样的文明礼仪教育实践,动员更多群众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引导人们把交通法规的要求转化为日常行为规范。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交通文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部署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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