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加强“城中村”社区建设
当前我国城乡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社会矛盾易发多发,尤其在一些“城中村”,基层组织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管理不力,社会治安问题突出。孙绍骋说,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要及时在这些地区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加强居委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要指导社区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管理、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等工作,不能有游离于管理之外的“自由人”和组织。
孙绍骋说,要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对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以及流浪儿童、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监督和教育,大力培育社区治安志愿者队伍,提高居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努力形成社区社会治安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孙绍骋指出,要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引导居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会议报道·
孟建柱:坚决整治一些地区社会治安乱点
新华网北京1月26日电(记者李斌、邹伟)国务委员、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孟建柱在26日举行的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举措,扎扎实实组织好、开展好。>>详细
公安部: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新华网北京1月26日电(记者李斌、邹伟)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在26日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全国公安机关要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尽快扭转重点地区治安混乱的状况,同时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动态管控能力。详细>>
公安部:坚决把刑事犯罪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新华网北京1月26日电(记者李斌、邹伟)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在26日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决把刑事犯罪的嚣张气焰打下去。详细>>
民政部:今年全面推进“难点村”治理工作
新华网北京1月26日电(记者李斌、邹伟)民政部副部长孙绍骋在26日举行的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言时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力度,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详细>>
·发言摘要·
中组部副部长欧阳淞在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在新的一年刚刚开始的时候,中央综治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推动排查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作为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成员单位,要自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党委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重点地区的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为切实扭转这些地区社会治安混乱局面尽应有的责任,做更多的工作。详细>>
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在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中央综治委召开这次会议,专门就开展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部署,非常适时、非常必要。一会儿,建柱同志还要发表重要讲话。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既是迅速扭转一个地方社会治安混乱局面的有效举措,也是新形势下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对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详细>>
民政部副部长孙绍骋在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民政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详细>>
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在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次会议是深入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这次会议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面,就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详细>>
·权威发布·
中央综治委要求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
2010年1月6日,中央综治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以落实。《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措施,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尽快扭转一些地区社会治安混乱的局面,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当前,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各地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治安复杂的村(居)、街巷以及高发案地区。整治工作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力争通过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有效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和管理力量建设,有效消除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有效落实常态化管理制度,有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努力使这些地方成为经济发展、秩序良好、环境优美、安全和谐的地方。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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