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印发意见 全国监狱劳教警察将开展岗位大练兵
为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今天,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在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1月,司法部在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部署,以全警参训、立足岗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基本要求,以切实履行政法工作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为目的,广泛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做好监狱劳教工作,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这次活动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开展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使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使全体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成为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各个岗位的行家里手,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监狱劳教工作各项法律政策,使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既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又文明规范执法;职业道德进一步强化,恪守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树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意见》围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尽快提高一线政法干警的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的要求,紧密结合监狱劳教工作实际,从八个方面提出了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政治理论培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六个为什么”理论知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从警教育,切实打牢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二是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宪法、刑法以及人民警察法、监狱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与监狱劳教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切实提高执行国家法律的能力。三是监狱劳教工作有关规定培训。全面学习监狱劳教工作中涉及安全管理、狱(所)政管理、执法管理、教育改造管理、应急管理、队伍管理、基础设施装备管理和监所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切实提高把握运用监狱劳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能力。四是舆论宣传培训。学习现代媒体、网络的运作流程、舆论宣传等基本知识以及相关纪律要求,切实提高宣传工作能力。五是信息化实战应用训练。普遍开展计算机应用、监所信息化各项管理系统的维护管理和集成使用训练,重点加强狱(所)情信息采集、分析研判和网上传输的实战应用训练,加强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训练,切实提高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六是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训练。全面开展各项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训练,完善预案,健全联动机制,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七是岗位技能训练。分类开展业务技能训练,切实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政治工作岗位的警察,重点进行提高党的建设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技能训练。管理教育岗位的警察,重点进行提高规范执法、教育改造、维护安全稳定等技能训练。劳动生产岗位的警察,重点进行提高企业经营和安全生产等技能训练。行政后勤岗位的警察,重点进行提高政务保障等技能训练。
领导岗位(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警察,重点进行提高科学管理、统筹协调、应急处置、政策研究、舆论引导和宏观决策等技能训练。八是警容风纪和警体技能训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着装、仪容、举止、报告用语等训练,开展武器警械具使用、跑步、擒敌拳和夺凶器擒拿等体能训练以及队列动作、队列指挥训练,加强养成教育,规范行为习惯,切实提高组织纪律性、体能素质和实战能力。《意见》根据上述内容,将这次活动的实施步骤划分为准备、组织实施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并要求各地在活动中,坚持全员参加和领导带头相结合,坚持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相结合,坚持在岗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抓好分级分批集中培训。
为确保这次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意见》提出了四项明确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司法部成立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由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训秋任组长,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尹晋华任副组长。各地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和办事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组织部署,加强经费保障。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各级警务督察机构要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警务督察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对活动各阶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把确保监所安全稳定、提高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标准,凡是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稳定等重大案件的,一律不得参加评先评优。三是加强宣传表彰。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活动情况和先进典型,对活动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集体,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岗位标兵和业务能手要及时表彰,并给予记功奖励。四是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本次活动与监狱劳教各项工作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时间、部署警力,既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又保质保量地抓好监狱劳教日常工作,做到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共同提高。《意见》最后强调,今后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时间进行执法培训、岗位练兵,逐步建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培训、岗位练兵长效机制。(记者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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