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琼儿 发表于 2010-1-27 11:20:59

网帖曝浙江瑞安市委书记两天开3次房 调查组回应

此帖一出,言论四起。前晚7点多,网友“大楼顶部”在温网论坛发了新帖,称事件很快就有调查结果了。
当晚10点左右,“温网论坛”管理员跟帖,公布了事件调处情况。
网友发帖:瑞安市委书记在杭连开3次房?
“不回帖就耍流氓”贴出的3张住宿发票图片,都是“杭州市旅店业专用发票”发票联,“付款户名”都写有“蒋珍明”名字。前两张发票“开票日期”是去年11月26日,第3张则是去年11月27日。
3张发票上盖有不同的“发票专用章”,消费金额也不同。
前两张分别是660元和380元,最后一张盖有“杭州龙禧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写明“房费”是1176元,付款方式“卡”。
“不回帖就耍流氓”帖中指出:市委书记是公众人物,需要接受公众监督……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法。
这个帖子很快引来热议,不少网友称这是“猛料”。也有网友对帖子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论坛发“预告”:今晚有调查结果
让很多网友感到意外的是,前晚7时多,网友“大楼顶部”在温网论坛,就该事件发出新帖,标题为“今晚有调查结果”。
“大楼顶部”帖中称:今天在一些网络论坛上,出现一个“瑞安市委书记杭州2天开3房”的帖子。帖子里发票的名字跟市委书记名字一模一样,引起了网友的讨论……今天晚上温网论坛会公布对此事的调查结果,具体情况怎么样,大家拭目以待。
当晚10点左右,网名“温网论坛”的论坛管理员,跟帖公布了关于上述事件的调查及处理情况。
跟帖称,近日,网络上有反映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两天内在杭州开了3个宾馆房间的帖文,根据温州市委领导意见,温州市组成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公布如下:
关于客户名为“蒋珍明”的3张住宿发票问题。
1、省委党校660元发票问题,系2009年11月23日—26日期间,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县(市、区)委书记培训班,其本人费用由省委组织部结算,其驾驶员李某某同期以其驾驶证登记入住省委党校招待所B2210房并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李某某未经请示,以蒋珍明名义结账费用660元(房价为220元/天)。
2、赞成宾馆380元发票问题,系蒋珍明因11月26日下午杭州市区另有公务活动,需晚上才能回瑞安,驾驶员李某某为保证11月26日晚从杭州回瑞安近5小时安全驾驶的需要,从省委党校新校区(余杭区仓前镇)到市区,于11月26日下午2时许以其驾驶证登记入住杭州赞成宾馆822房,并未经请示以蒋珍明名义结账,费用为380元(房费214,晚餐86元,商场消费80元)。
3、龙禧大酒店1176元发票问题,系11月26日晚9时许大雾封道,无法通过高速公路返回瑞安,蒋珍明及其驾驶员李某某于11月27日0时许返回杭州滨江区,并分别以身份证和驾驶证登记入住杭州市龙禧大酒店,房号分别为1216和1220房,两人共消费1176元(每间房价572元/天),移动通话费两元,方便面消费30元。
随后的“处理意见”为“驾驶员李某某行为违反有关财务规定,责令瑞安市委办公室按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并进行通报批评。
昨天,温州市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温网论坛”管理员跟帖公布的信息,确实是调查组对有关问题核实调查后,正式回应网民质疑的信息。
另外,从网友跟帖内容不难发现,政府部门及时回应网民质疑,也获得了认同。
网友“路过东州”表示: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温州有关部门对网络监督的回应,还是迅速的,值得表扬。
而网友“不语不行”则跟帖:政府部门以开放的姿态直面网民的质疑,相比那些对信息公开躲躲藏藏的做法,已有天壤之别……这种开放透明的态度,甚至比这件事本身更有意义。(新华网浙江频道-今日早报 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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