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alisan 发表于 2010-2-7 12:55:57

惊闻:要求移动公司打印每月消费发票无法律依据



  2010年2月2日上午,因为笔者提供的充值发票票面额离2009年12月的实际消费额悬殊80余元,盐城移动解放北路营业厅二楼6号窗口拒绝打印该月消费或结算发票。本人向盐城市工商局12315投诉,解释手机充值是“预存资金”以作未来发生话费抵扣之用,资金交付是转移占有并不转移所有权,不存在以货币购买话费之说,手机用户只在充值以后发生实际消费时才存在支付话费义务。工作人员感觉有理,让先行向盐城市地税局咨询盐城移动开具充值发票是否含税再说。


  2月2日下午,笔者向盐城市地税局12366投诉,19108号工作人员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故而,盐城移动在收取你支付的充值金额时开具发票符合规定,它有每月出具消费清单的义务,但没有给消费者开具每月消费发票的义务。”我惊诧莫名:“难道说,假若移动、电信、网通等通信企业联合起来,彻底拒绝给任何一个消费者开具每月消费发票,消费者因此起诉中国移动等通信企业,法院应当依法判决消费者败诉。”19108肯定地说:“理论上是这样的。”


  随之,我又向其咨询:“盐城移动206号声称,消费者不交回相当金额充值发票,可以拒绝开具消费发票,因为开出的充值发票含税,这话有道理么?”19108号回答:“应税收入与充值金额没有必然关系,因为充值金额充值时尚未发生消费。不过,尽管其不开具消费发票的理由不成立,但是,盐城移动不开具消费发票的合法性,与有关工作人员陈述的充值票据含税说法的成立与否无关,因为盐城移动依法没有在用非支付款项阶段开具消费发票的义务,它只是有开具消费清单的义务。”


  无须查询法律法规a>,我就确信盐城市地税局的说法荒诞不经,盐城移动的不提供充值发票就拒绝打印结算发票的做法,或许就是它纵容助长的结果。有什么样的执法环境,就有什么样的社会万象。


  2月3日下午,笔者为探索充值发票含税与否的真相,到位于解放路小学对面的电信营业大厅打印另一部手机上年第四季度的发票。我将该号码发生于2009年1月份的充值发票一张提供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扫了一眼就退回给我,并为我打印出2009年10-12月份的消费发票。我感觉奇怪,难道盐城移动的充值发票含税,而盐城电信的充值发票免税?如果真是这样,难道盐城市地税局故意整盐城移动?工作人员答:“充值发票上都注明了‘本次预存’字样,充值金额充值时当然不可能是消费金额,没有消费如何会含税呢?”


  为了验证盐城市地税局答复的非法性,笔者查询相关法律法规a>。《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根据该条与上述的第二条规定综合理解,我们发现,收款时应当开具发票,是指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的情况下。我在网上发布的《用现金给手机充值是存储货币不是购买话费》中已明确,交付充值金额不是履行消费合同的支付价款行为,而是向账户内存储资金,为未来的消费授权盐城移动直接扣划收取应收款;盐城移动仅在产生消费时才有权从用户账户上扣取相等金额,该扣取的行为即是“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的行为。


  实践中,移动公司是一个月中是依据用户的消费情况,随时消费随时扣款,故而12366僵化地认为《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表明经营者收取用户款项时就应当开具发票,也是显失严谨的。盐城移动持续性地收款,应当依据消费清单出具的频率要求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如此,的确会出现通信业别具特色的充值开票及结算开票的情况,但是否会构成重复计税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该条规定是强制性规定,根据该规定,开发票除了要满足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存在收付款事实外,还必须满足对外发生经营业务过程中的收付款必须“确认营业收入”。充值金额充值完成后未消费时,不存在盐城移动确认其是“营业收入”的可能和事实,某企业年实现充值金额200亿元,但充值部分当年只消费100亿元,地税部门也不可能按200亿确认营业收入计税,而是按100亿。即,盐城移动向手机用户开具充值发票的行为,并不是兑现《发票管理办法》及其细则中的收付款且收付款确认属于“营业收入”后的开具发票的行为。盐城移动确认营业收入依常规是在每月消费结算时,故而,在消费者存在需求时,盐城移动有按月向手机用户开具每月消费发票的义务。


  盐城移动206号工作人员将用户的充值金额假冒为应税收入,其潜在意图就是帮企业逃避依法应负担的开具发票的义务。盐城市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竟然说出通信企业依法没有为消费者开具每月消费发票的义务,违背常识和法律。依赖这样素质的公仆加快“和谐”盐城的建设步伐,哎,或许牛年马月即将来临。


  2月4日下午近4时,笔者向10086的2402号工作人员质询“为何盐城电信充值发票不含税而盐城移动的充值发票含税,你如果不能答复,我将择日要求盐城市地税局对盐城移动的充值发票含税的原因,依法行政公开!”该工作人员承诺尽快处理。


  不到十分钟,2402号答复:“你下午如果有空,可以直接到解放北路营业厅找值班经理,他会保证你打印上年12月份消费发票的要求得到满足。”当晚18:30左右,我到该营业厅顺利打印到了所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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