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非领导职务层次公务员将从下级机关公开遴选
新华网宁夏频道3月16日电(记者曹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日前出台,除部分特殊职位外,自治区机关补充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职务层次、地级市机关补充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层次公务员,一般应从下级机关采取公开遴选的办法考选。据了解,以往自治区级、市级机关公务员中不少从高校直接招录,这些公务员往往对基层情况不甚了解,这导致一些工作计划、工作指导等脱离基层实际,影响到基层工作的正常开展。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介绍,公开遴选公务员是为了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公务员的机制。
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在下级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参加自治区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地级市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0周岁等。公开遴选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市以上机关工作需要和下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定期、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公开遴选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此外,自治区机关之间、市级机关之间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者,可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转任手续,可以不纳入遴选范围。
宁夏全面推行公务员公开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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