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安局长称警界轮岗很正常 到年限都可轮换
王立军:警界轮岗很正常重庆公安局长称到一定工作年限均可轮换,“就地免职说法”不妥
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昨日向本报表示,网上对重庆“警界全部干部就地免职”的提法不妥,“轮换”类似于重庆市政府公务员轮换。但他没有透露任何轮换细节。
王立军在电话中说:“这是很正常的轮换,和重庆市政府的公务员轮换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到了一定的工作年限”都可以进行轮换。王立军透露,轮换依据是重庆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
记者随后调阅《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其中第四条规定:“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五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
与之相应,重庆目前施行的是1997年的《重庆市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实施办法》。其中第四条为“实行轮岗的范围为市、区(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机关。轮岗的重点是担任处、科(股)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从事执法、监督监察的”。第五条规定,“属于以上轮岗范围的公务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五年的,原则上要进行轮岗。”
- 说法
改革启动 干部解任不解职
王立军昨日接受中广网采访时表示,从3月开始的重庆警务体制改革主要是根据公安部的要求,经重庆市委、市政府批准,参照直辖市现代警务模式对重庆市公安局所属的处室、各个分局、交巡警支队以及所辖区县各分局的派出所,从副科级到正处级岗位的所有领导干部,因为任职已经到了6年期限,全部进行重新竞聘上岗。
据悉,市公安局明确规定,在机构改革期间,解任领导要做到解任不解职。
王立军说,这次警务体制改革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机关与基层的干部进行交流。第二是主城区与远郊的干部进行交流,改变以前干部只在主城或者远郊单向流动的状况,便于全方位、多渠道发现人才。第三,这次改革操作程序非常严格,对于应聘者的年龄、学历、经历都有要求。 (记者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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