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监狱原政委翁黎明职务犯罪案一审开庭
新华网上海2月5日电(记者杨金志)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5日开庭审理上海青浦监狱原政委翁黎明违规为服刑罪犯变更劳役岗位、办理离监探亲和减刑、假释受贿案。检察机关公诉称,翁黎明违规为服刑罪犯提供便利,在该罪犯原公司低价购房,获利100余万元。当日,青浦监狱原副监狱长、政委翁黎明受贿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察机关公诉称,翁黎明违规为服刑罪犯变更劳役岗位、办理离监探亲和减刑、假释,并因此得到服刑罪犯原公司领导的回馈,以单价低于市场价千元左右价格购得5套商品房,获利100余万元。
检察机关在庭上表示,翁黎明接受上海某公司员工杨某、朱某请托,为在青浦监狱服刑的该公司员工屠某提供更换劳动岗位、离监探亲等诸多便利。作为回报,从2003年至2005年,翁黎明通过杨某和朱某,以单价低于市场价800元到100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购得5套商品房,其中4套住房属该公司开发建造。凭此,翁黎明获利达100余万元。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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