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惘夜车 发表于 2010-3-20 22:05:20

性爱日记门:男人兽性的一种网络发作



  2010年3月1日的媒体,以未经证实的消息揭露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韩某的“性爱日记”,2日的媒体不但已证实此事不虚,还披露网上曝光“性爱日记”者——“含仙子”是日记女主角之一谭××的丈夫。“含仙子”说:“希望曝光他,让他身败名裂,让他尝尝妻离子散的滋味!”短短一天时间,烟草局长“性爱日记”事件便闹得满城风雨,全国皆知。不但男主角资料被搜个底朝天,连日记提到的女主角照片也被“人肉”出来!其势头毫不逊色于当年香港的“艳照门”!(佛山日报2010年3月3日)


  作为网络人,你不能不关心这场“性爱日记门”事件。这种打着反腐败的旗帜,还有“诲淫诲色”的情色故事,足以吊起每一个善良网络人的味口。


  
http://www.dffy.com/upfile/20100303170727-0.jpg



  但作为法律人,我实在不愿意看这种网络暴力的出现。


  一者,日记是公民自己的隐私。


  日记记的是什么?是自己的所思所想。按马克思观点,这种惩罚思想而不是惩罚行为的法律实际上是“恐怖主义的法律”,“是对非法行为的公开认可。”(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6—17页。)而真正的法律,其调整对象只能是人的外在行为。马克思写道,“我只是由于表现自己,只是由于踏入现实的领域,我才进入受立法者支配的范围。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之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6页。 )


  我不讲法律了,就讲历史。上点年纪的人都知道建国就“胡风反革命集团”冤案。伟大领袖为了拿胡风开刀,做了手脚:命令公安部门突击搜查胡风及其的所有亲友、学生的家室,以及与胡风有过往来的作家、艺术家们的私人信件、私人日记本,来作为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罪证。在其中,许多赫赫有名的人作了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当然,在后来的运动中他们也“好剃人头者,人亦剃其头”。


  就这样,以马克思建国的国家在建国之初就违背了其立国宗旨,最终产生了严重后果,文革中的人人不信任,夫妻相互揭发,这些遗毒这害,今天仍然未绝,性爱日记门就是一例。


  二者,夫妻之间有隐私。


  夫妻之间,古代称闺中私事,说得就是这事是隐私,不宜公之于众。 古代有张敞画眉,说张敞的老婆小时候曾经摔过,伤到眉骨,长大后眉毛有一块总是长不出来,所以每天都要很仔细地画眉。张敞夫妻必定很是恩爱,因为他经常帮他老婆画眉。透过各种渠道,他给老婆画眉的事情和细节,就慢慢流传出去,成了首都特别行政区人人皆知的秘密和谈资。在汹涌的民意之下,皇帝对张敞展开了调查,问他第一,艳事是否真的;第二,是否知错。张敞迅速做出反应,发表了一个声明,基本表达了如下几个意思:“艳事事件是真的,是我自己干的。这件事是闺房内私事,不算什么。夫妻间的事情比画眉更‘下流’的还有的是呢,且人人都干。”此即:闺中之乐,有甚于画眉者。但除了金瓶梅等禁书对性有赤裸描写外(这也正是此书为禁原因),一般描写还是很委婉的。


  元人王和卿写过一首小令《醉扶归·失题》,勾画了一幅清丽的闺中小景:我嘴揾着他油髻,他背靠着我胸皮。早难道香腮左右偎,则索项窝里长吁气。一夜何曾见他面皮,则是看一宿牙梳背。


  两个冤家闹别扭,女子生气背过去不理他。男子沮丧懊恼,看了一宿的“牙梳背”。


  但今天,夫妻的闺房成了公共的客厅。2007年末,一则新闻迅速流传。先是网上以小道消息传播,后来主流媒体也不甘落后。起因为一妻子向公众提发丈夫的丑陋行径。在中国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正式改名为“奥运频道”的新闻发布会现场,原北京电视台著名主持人胡紫薇女士突然冲上主席台,从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新闻部副主任、著名主持人张斌手里抢过麦克风,公开发表了一段大约1分半钟的演讲。这段演讲的大意是指责张斌在婚外“和另外一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由于这是一次意义非常重大的新闻发布会,而且现场有众多中外记者,现场实况录像视屏很快在网络流传,境外媒体在第一时间都进行了相关报道。对这个行为,网上相当部分人认为胡女士不守妇道,或不应该在此场合下丢丈夫的面子。


  我个人比较认同张斌所说:我们(夫妻)俩的事,没有必要让总理知道。


  三者,婚姻讲求自由,而不是正义。


  但偏偏有人不这样认为。不只是女人,也有男人。我对影视圈不关注,但我关注法制新闻。2008年3月袁立丈夫赵岭在博客a>中向她“下战书”,称“袁立不要脸,将惩罚她”。后赵岭在博客a>上贴出了他和袁立离婚案的“庭审纪实”,在这篇博文中,赵岭首度披露,两人关系破裂是“因为袁立有第三者的存在”,并要求她“说出真相并道歉”。


  我看出了一个不大气的男人在当被告并被判决离婚后的不好表现。就我看来,袁立有无第三者与本案的离与不离实在没有大关系。


  离婚不是罪,怎么能惩罚?在这个意义上,通奸亦是如此。


  该发帖男子不羿自己妻子的名誉,“让全国人民都知道”,这是多么可耻的一件事。


  四者,“性爱日记门”是在宣扬一种丈夫对妻子的占有欲,与兽欲无羿,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


  西门庆跟潘金莲通奸,武大郎捉奸,按当时法律他完全可以把西门庆跟潘金莲当场都打死,一点法律都不用负。可惜,他“三寸丁谷树皮”,力不如人。在私力救济盛行的时代,拳头大的有理是通行的规则。


  跟《金瓶梅》几乎同时诞生的一部伟大小说,叫《醒世姻缘传》。里面描写山东明水县有一个叫晁源的恶霸地主,是个大阔少、大流氓,因为他父亲做官,当然无人敢管。后来他老爹死了,他回到家里去守丧。那时守丧得批麻戴孝三年,他守丧的山庄里面有一个叫小鸦儿小皮匠,皮匠夫妻租了他们家的房子。他老婆叫唐氏,天性风流的晁源跟经不住诱惑的唐氏勾搭成奸。小鸦儿察觉了,也不声张。一天假意说要到姐姐家给姐姐过生日,夜间却溜回家中,见晁源和唐氏睡在一起。上去就用皮刀割了唐氏脑袋,怕晁源死的不明白,把晁源摇摇醒,晁源连忙求饶“银子要一万两也有!”恶恨之下,当然银子换不来性命。小鸦儿拿了两人人头,上了县衙。那时侯衙门口看热闹的闲人可不少。一听这事,都夸奖“小鸦儿是个英雄豪杰!”县官查明事实,当堂“断十两银子与小鸦儿为娶妻之用”。


  杀了两条人命,不但不被惩罚,反而受表彰。因为在古代无论是官还是民的观念中,都把“妻子”视为丈夫的私人财产,丈夫的财产不经主人同意被人占用,当然可以“家法伺候”。


  可怕的是,这种传统在今天还有一定的市场,那就是捉奸。


  清代的笔记小说《小豆棚》记载宁波的一个案件。有个叫吴慎修的裁缝,他的妻子袁氏和邻居马伟壮通奸。吴慎修有个喜欢惹事生非的朋友叫李湘,有一天当面嘲笑吴慎修,说:“如果我有这样的老婆,早就把她杀了,哪象你这样只会做缩头乌龟。”吴慎修说:“我不怕拼命,就怕被官府追究。”李湘笑着说:“你几时看到过杀奸被判刑的?还可以得赏呢!”吴慎修果然买了把快刀,以开夜工为名离家。实际上他拿了刀躲在墙角落里,半夜里见马伟壮进了自己家门,他就冲进去。不料马伟壮身强力壮,夺门而逃。吴慎修只杀了妻子,割下脑袋,用布包了,拎到李湘家,说:“我把老婆杀了,该怎么去请赏?”李湘大惊,问:“马伟壮的头呢?”吴慎修说马伟壮已经逃走了。李湘说:“没有马伟壮的头就不能算杀奸了。”他教吴慎修在家门口等着,杀个过路人,再把尸体拖进去伪造现场。吴慎修回到家门口,正好见有个和尚经过,就拿刀厉声命令和尚进门,背后一刀捅死了和尚。他把尸体拖入房内,和自己老婆的尸体放在一起,割了那人的头,慌慌张张地赶到衙门口去报案。第二天一大早,县官带人到吴慎修家勘查现场,验尸的仵作将那和尚的僧衣一剥,却发现原来是个尼姑。县官立即命令将吴慎修抓起来审问,吴慎修无言以对,只好一五一十说实话。最后吴慎修以故意杀人、李湘以教唆杀人都被判死刑。




  五者,婚姻讲究“装聋作哑”,自我安慰


  在今天,即便是学法律的你,面对红杏出墙的妻子,又有什么好办法?


  夫妻之间是人身自由的,丈夫当然无权惩罚出轨的妻子,更无权惩罚别人的妻子。在当下中国,通奸是不光彩的事。


  2008年3月19日,谢霆锋在“艳照门”风波后首次公开接受媒体采访。在接受内地媒体采访时,他有些激动,甚至爆了粗口,多次强调要大家关心奥运会,而不是那些“无聊丢人的事情”。(《据东方早报》)


  我生活在农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教一些为人之道。像守着驼子不说矮话就是其一。例如,村中有一男子的婆娘与村中另一男子相好。这是全村人都知道的秘密,连当时的幼小的我都知道,可想其事件影响之大。但厚道的庄稼汉们从来没有当面说过这个被戴上绿帽子的人。即使是村人吵架,可以骂很多东西,但没有人骂这个男人的这件事。因为为人要厚道,如果说破了,这个男人怎么活?就我现在想来,那个头戴绿帽子的男人应当也知道,但大家不说给他,他也乐于装作不知道。可是,我们农民都知道的一件事,现在的记者先生们就是不知道,枉有学问。好在我不是谢,如果是我,我就反问记者大人,你老婆与人有婚外情,你有何感想?打人不打脸,可是,我们的拥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记者们愣不知道这一点。


  六者,现在的网络越来越有暴力化倾向。


  因为被指责的你在明处,而攻击者在暗处。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你想反击都根本不知道敌人在哪儿。你的力何处施?


  无独有偶。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越来越多。2010年,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原县委书记张某被“双规”后,当地盛传县电视台32岁的女主播李春天被张某包养,她由此走进一场“莫名其妙的谣言旋涡”。年于是她到纪委要求自证清明,不予受理。她没有了出路积得在网络上以自己的名誉作赌注。李春天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我必须辟谣,我站得正却被人这样诽谤,我不信这个社会扭曲到这个地步,我就不信这个邪了,闹得再大也不怕。”


  既然手中有某人不良的证据,当面锣对面鼓的谈有什么不好?为什么一定要搞得沸沸扬扬,累及无辜呢?


  综合以上六点,我不赞成这个热“闹”事件。


  当然,我无意于反对反腐败,不过对反腐败还要依法依规。


  如果不按法依规,在网络暴力下,人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性爱日记门:男人兽性的一种网络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