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兰爱我 发表于 2010-3-21 20:48:19

内蒙古一村主任侵占集体资金33万元贿选被判有期徒刑5年

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21日电(宋景军)据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介绍,为筹措贿选资金,一心想连任村委会主任的熊某竟然将本村的荒山违规承包他人,用所得33万元承包费请客送礼,熊某近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介绍,现年36岁的熊某,是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河东村原村委会主任。2009年4月,村委会换届选举即将开始,为筹措贿选资金,他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用本村张某等3位村民顶名的方式,将集体所有的240亩荒山承包给外村的王某某。熊某先后给3个顶名村民每人好处费1万元,并伪造了3份合同,而后又与王某某签订了3份合同,得到33万元的承包费。
村委会换届选举前,竟然采取请客送礼的方式将33万元挥霍一空。最终,熊某也未竞选上村委会主任。后来,由于村民们举报,熊某被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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