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一个跨国旅游涉黑团伙的覆灭(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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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被告人黄永就被带下警车,准备听候法院宣判。新华社记者 熊红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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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被告人在法庭上。新华社记者 熊红明 摄
新华网广西频道3月17日电(记者 熊红明)3月16日,中越跨国旅游涉黑案在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25名涉案人员一一在判决书上签字。一个长期在广西中越边境哄骗游客出境旅游,在越南对游客实施诈骗、抢劫等有组织跨国犯罪涉黑团伙受到法律惩罚。
组织非法出境
广西东兴市是中越边境上一座风景秀丽的小城,沿边沿海,旅游资源丰富,成千上万游客到这里旅游观光。2005年9月,公安部下发关于制止我国公民出国参与赌博的通知,要求边境省份公安机关停止异地办理边境通行证,一度繁荣的“中国东兴-越南芒街一日游”边境旅游项目被叫停。
边境旅游项目虽被叫停,但中越边境游还是吸引大量游客。家住东兴的黄永就、黄永华兄弟,以“中国东兴-越南芒街一日游”为幌子,在东兴汽车站、东兴口岸和东兴市内多家宾馆酒店,雇佣没有合法证件的“导游”,招揽不明真相的外地游客,组织偷渡越南芒街市,进行非法旅游。
黄永就、黄永华在越南芒街市开办了一家广安宾馆商店,以此为据点,向被蒙骗出国的中国游客高价出售假冒名牌手表、黄金首饰、玉器等。
为使诈骗容易得逞,黄永就、黄永华以高额提成为诱饵,先后招揽多名“杀手”坐镇广安宾馆商店,实施诈骗活动。
为保证客源,黄永就、黄永华先后与东兴市汽车站、东兴某商业城大酒店等单位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利用上述场地揽客出境旅游。
为独占东兴汽车站揽客,黄永就、黄永华找到在东兴颇有影响的朱汝贵,以每月700元(2008年9月起增至35000元)报酬,让朱汝贵警告其他旅游机构不得到车站揽客。朱汝贵指派多名人员到汽车站“看场”,禁止不与黄永就合作的“导游”到车站揽客。
黄永就、黄永华还网罗没有合法资质的“导游”,承诺每拉一名游客出境可得“人头费”50元及游客购物利润50%提成。大量为黄氏兄弟服务的“野导游”在东兴车站、酒店和口岸欺骗游客可办理合法手续去越南芒街市旅游,办证费用仅收100元至250元,并称回来后再付款,使许多游客在不知情情况下被骗偷越国境前往越南芒街市。
“野导游”在东兴口岸、车站等场所招揽到游客后,“看场”就会索取游客身份证复印件,将游客身份信息打电话通报给黄永就或他妻子刘玉英,安排车辆接送游客,“送关员”将游客送到北仑河边境码头交给“船佬”。“船佬”负责用渡船送游客偷越国境到越南芒街市,游客返回时从芒街边境码头用渡船接回东兴市。另外,还会安排“看客”坐摩托车跟踪游客是否到执法机关报案,“看客”随时通报沿路执法部门动态。
黄氏兄弟控制东兴非法“一日游”市场,非法聚敛巨额财富。他们还勾结越南不法分子,对非法入境越南的中国游客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甚至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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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抢劫游客
2008年2月7日,游客王X龙等14人到东兴口岸游玩,结果被自称“覃雨君”的“导游”游说到越南旅游。次日上午,“覃雨君”骗王X龙一行搭载渡船偷越国境至越南芒街市,之后被另一名女“导游”带到广安宾馆。
在广安宾馆,黄永就安排组织成员冒充王X龙老乡及越南芒街海关缉私队长,骗王X龙等人,王X龙等人信以为真,用25600元人民币购买两块假“劳力士”手表。当王X龙等人乘船从越南返回东兴时,被巡逻的中国警察发现并喊话,负责护送偷渡的两名越南船夫跳水逃走,王X龙等人只好自己撑船回国。
2008年7月16日,来自湖北省随州市的游客王X瑞等8人在东兴口岸游玩时,被一名自称“导游”的女子游说到越南芒街市旅游。这名“导游”骗王X瑞等人搭载渡船,偷越国境到越南芒街市。在广安宾馆,组织成员冒充王X瑞老乡,诱骗他和其他游客购买假“劳力士”手表,未得逞。
当王X瑞一行准备从越南芒街市边境码头回国时,涉黑组织成员伙同两名越南男子持电棒威胁,要求游客交“边防费”才能离开,遭王X瑞等人拒绝,结果被强行搜身抢走人民币14700元。搜身过程中,双方发生争吵,王X瑞等人遭殴打,王X瑞跳水游回中国,一名游客打斗时跳进河里被人搭救上船,另一名游客因及时躲避幸免被扣押,之后自行搭船回国并报案。其他5名游客被越南边防带走,当晚被遣送回国。
不少游客被“野导游”骗到越南后遭到诈骗抢劫,他们到东兴市公安、旅游部门投诉。经东兴警方查实,2007年7月至2008年11月,以黄永就为首的跨国涉黑组织,共实施抢劫、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运送他人偷越国境44起,抢劫人民币2.52万元,诈骗人民币105万元,组织他人偷越国境125人次。
被摧毁
以黄永就、黄永华为首的跨国涉黑组织在中越边境为非作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2008年4月,防城港市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侦查。警方调查发现,以黄永就、黄永华为首的跨国涉黑组织主要犯罪行为实施地均在越南境内,为防止受害者报案,他们回国后被直接送上开往南宁、北海的班车。
为防止打草惊蛇,销毁证据,东兴警方将此案列为绝密案件。经过7个月侦查,专案组摸清这个跨国涉黑组织的基本情况和犯罪方法,掌握了大量犯罪证据。
“黄永就等人在实施诈骗后,对每一位受骗者的姓名、家庭住址,受骗经过和组织内的收支金额都有详细记录。”杨先裕说,找到黄永就、黄永华为首的跨国涉黑组织账本,就抓到侦破此案的关键。
2008年11月19日晚,警方对黄永就、黄永华等主要涉案成员展开抓捕行动,10名主要成员全部落网,缴获组织内部账本等重要证据。
经审讯,主要成员初步交代犯罪事实。中国警方及时启动中越警务合作机制,向越南芒街警方提出协查要求。随后,越南警方对以黄永就、黄永华为首的跨国涉黑组织设在芒街市区的据点采取严密查控措施。中越警方合作,25名涉案人员被抓捕归案。
东兴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黄永就等2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等罪名,向东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3月16日,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等罪名,对涉案的25名被告人各判处有期徒刑,其中黄永就、黄永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和16年,首犯黄永就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15万元,其他涉黑人员分别被判刑,被判追缴违法资金及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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