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何 发表于 2010-3-24 17:53:03

安徽“非法集资40亿”责在官员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安徽亳州兴邦公司吴尚澧等人的虚假宣传和高额利润诱骗下,全国先后有27个省市区4万余名群众参与了兴邦公司的非法集资。至2008年12月15日案发,其非法集资高达38.86亿余元。(3月22日全国超百家媒体报道)


  之前,新华社报道:亳州兴邦公司,长年以回报率最低30%为诱饵,采取涉及农业、商业、房地产业17种非法集资模式。集资数额之巨世所罕见,引起国务院高度重视。


  然而,在3年前,“兴邦模式”却得到个别地方领导、专家充分肯定,推荐公司被冠以“中国最具投资潜力民营科技型企业”、“中国优秀企业”等耀眼光环,此类新闻也见诸当地媒体。


  笔者也看到一篇5年前的报道《警惕:仙人掌亿元“金钱黑洞”疑云重重A>》,说的就是上述兴邦公司,但当时没有任何部门去查查或关注一下。否者,祸不至此!因此斗胆放言:安徽“非法集资40亿案”责在官员。


  此类案件之所以存在,有其历史原因,最重要的是当权者的从政理念和某些隐情。


  首先是概念的故意“模糊认识”。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从法律上讲,对于非法集资,政府可以睁只眼闭只眼,可非法融资是政府要坚决禁止的。所以,兴邦公司被冠名为“非法集资”。既然5年前就有媒体认真调查反映,就应该知错则改或纠,才不至于发展到现在的“规模空前”。


  其次是政绩愚蠢表现。每当上级领导来地方检查工作时,地方的领导只好带上级领导去看所谓的亮点。而亮点就是要有大企业,至于这个大企业里面亏损多少银行的贷款,欠了民间多少钱,有些领导往往是不问的,问了也得不实情,这些领导看到的是表面,也就是所谓的政绩。所以个别地方政府为了政绩,为了有得给领导看的,只好出此下策。结果害苦了国家,害苦了人民。


  最后非法利益隐私。湖南“吉首非法集资第一案”,显露出与非法利益深度纠结的官场腐败,众多官员成非法集资活道具,有15名处级以上干部收到处分,其中厅级干部3人。涉嫌“湘西非法集资事件”而遭调查干部达113名。大量官员有意参与集资游戏,使非法集资造成众多参与群众血本无归,众多受害群众身负巨债,陷入生存困境,有的甚至在返款无望后上吊自杀。非法集资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给社会造成极大隐患。


  有网民一针见血写博客a>:非法集资这种简单骗局稍有投资常识人都能识别,为什么能在全国不少地方一再掀起惊天波澜?骗倒一大片。我们的一些官员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往往经不住经济诱惑,相当政府官员投身于惊天诈骗案中,还利用自身影响充当“顾问”、“肩客”,对非法融资产生很大影响。


  但是,亳州官员“参与”或“支持”非法集资的事情还没有“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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