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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法2010级法理学作业之一:我读过的一本好书(10.17关闭、已批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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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12-9-14 21: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要求:5 }4 `0 z6 r2 j! V. _% V' Q! z
7 \# d. T* U. a% s
1.本人真实读完全书;
7 e1 m8 h. \6 S+ U2.写出推荐该书的理由;
7 {( B; ?& g1 C' I3.可以适当摘录书评,但必须用引号注明,且篇幅比例合理;
. {" |" Z8 s7 g3 m4.凡大量摘录、复制、抄袭的,记零分;1 a( R& @; Q9 V' |4 s0 X
5.言之有物,字数不少于500字;2 @; b  W! W1 n2 R. S0 g7 w
6.建议以“书名、梗概、要义、读后感”的顺序写出;- t9 m$ e' w1 v2 ^5 N; x. r6 o
7.本学期网络作业计入期末成绩,望重视。
法10崔晓鹏 发表于 2012-9-16 15: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大二的下半年,我在图书馆借了不少书。在众多繁杂而且内容各异的书中,我记忆最深的是一本小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出自米兰*昆德拉。当时在图书馆面对如此多的书,有一种迷失的感觉,常常在书架前一遍遍的看书名。于是给一位同学打电话,她在舟山学院读中文系。于是我得知了这么一本书,去图书馆借来看。
0 u. v; J% K  @  a. I1 c$ b$ _1 _     起初并不很在意,因为同学推荐的书不止这一本,而且我对译本的外文书都不怎么看好。但是作家总有办法勾起读者的兴趣。昆德拉在书的开始便提出了辩证:把世界分为两部分:积极的和消极的。那么轻和重,到底谁积极谁消极?昆德拉并未解答这个问题。事实上,读者也不能通过这个发现什么。于是带着这样的疑问,我进入故事情节。在此之前,我思考了昆德拉提出的问题,责任为重,自由为轻。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个空洞的灵魂,一个没有追求的人,一个没有梦想,没有责任,没有存在感,不被需求,世界上无所谓存在这么一个人,他存在的环境下也无所谓有没有这么个人,那该是多么悲凉的一个灵魂。在继续读下去之前,我想起了初中时读过的一个小故事:一个求死的年轻人在准备吊死自己的树下遇到了一个老者,老者得知他的意图后说:帮我打理一下果园再死吧,反正你都要死了,临死之前作件善事不是很好么?年轻人一想,也是,于是就帮了这个忙。先河一开,老者许许多多的活都需要帮忙了,年轻人的死期就一步步往后拖,直到秋天来临,老者看着满园果子对年轻人说:抱歉耽误你这么久,没什么可忙了,你现在可以去死了。年轻人看着自己劳动出来的累累硕果,突然又不舍得了。。。付出和责任赋予人们生存的重担,正是这种重,使人不至于轻飘飘无处依附,空虚的灵魂注定不会长久。& C- ~+ R8 l" t% @# {  H' ]; A" Y
    真正给我启发让我铭记的就是书的开局,后面的情节反倒显得无足轻重了:特蕾莎是一个生命之重的人物。对爱情的专注和责任、对丈夫的宽容和忍受、对事业的认真和执着、对善恶的爱憎和明断……在重压之下艰难地活着,活得实在。与之相反,丈夫托马斯的诸多情妇之一的萨宾娜,有着这样的信仰:四处留情而不承担责任,她可以有情,但绝不会有爱。这样的信念驱使她四处飘荡,渐渐迷失,终于在最后完全失去了负担。这可以看做是对开头提出的辩证的佐证。
+ g4 w% f  ?( q  g' U' j  n    作者给我们的是一种思考,而他本身并未回答这个问题。人类的空虚感日益增加,但书折射出对这种趋势的无奈。我不太愿意思考未来,推理的结果太残酷,梦想的东西又不太现实。于是只能在当前生活,走一步看一步。总要有个结果,但我们当心存敬畏。写着写着就啰嗦了,呵呵

点评

你也留下了一个无法回答或回应的问题。你写的是记忆最深的小说,而不是“一本好书”。+3  发表于 2012-10-17 17:13
法10车珊 发表于 2012-9-16 16: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荐书目:《西窗法雨》  作者:刘星* k5 {7 P9 I6 R9 v4 t6 v( Z
   《西窗法雨》这本书收录了作者在《南方周末》上连载的许多小短文,每一篇文章都会陈述一个发生在西方国家的真实案例并会交代当时这个案例的审判结果,如苏格拉底之死,著名的辛普森案件等。作者会从个人的角度对案例进行分析,结合当时的法律文化背景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对中西方法律文化进行对比,使得读者在阅读文章的同时能够进行深入的思考。书中还配有许多插图,并在图旁边进行了解释,通俗易懂。- O! e' y: `% R. A
    正如这本书的序(小文论方圆)中所写的那样:“在一正的文字里你懂了,法律不只是刑、不只是铁,法律是人类的一种智慧。”“且一正讲的道理正是中国社会所需要的。”这本书旨在将西方的法律中先进的、值得我们借鉴的思想引入中国,使我们能放宽自己的眼界去观望世界法律智慧的结晶,不拘泥于自己国家的发展状态,闭门造车。
# t& L7 `/ C$ P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因为闲得无聊,但是随后我便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吸引。这本书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每一篇文章都短小精悍。正是因为每篇文章都是像在讲故事一样,没有晦涩难懂的句子,却把每个道理都讲的深入而透彻,我才觉得这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W$ `2 n( e1 i' {4 Q& V# v
    文章的文采朴实却又不失清新,内容短小却又不失深度。作者以独特的观点带我畅游了西方的法律历史,让我在中国现有法律文化的基础上与西方的法律智慧相比较,开拓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法律知识,更让我很容易的与所学习过的法理等学科的知识联系起来,对学习过的内容有了新一层面的认识。
6 ?& T0 E2 y$ N. c& G; N    读这本书仅仅用了几天的时间,但是这本书开启了我对法律新的认识,它带给我的收益是丰厚的,受用毕生的。/ \; C) C3 [3 K$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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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的确要算一本好书。  发表于 2012-10-17 17:19
法10陈春秋 发表于 2012-9-17 16: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好:
- f6 `5 x, n$ I3 B. j: B$ a$ P     我在去年的时候读了《狼图腾》一书,感觉十分喜欢,在这里推荐给老师,下面我对此书做一下简单的介绍同时谈一下我的感受。
" I4 x, l& p; X0 ]/ P2 ]+ o) q6 E     本书作者姜戎,在内蒙额仑草原插队11年,用了30多年的完成了这本在2004年的十大畅销书《狼图腾》。本书主要描写的是蒙古草原狼,本书以第一人称口吻,描写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并且极为先进的提出了生态环境的问题,本书表面描写的是狼与人,狼与自然之间的斗智斗勇。但在深层次理解却可以感受到国家的强弱 ,兴衰无不蕴含着其中的道理。
( A3 ^4 h( f* K/ F0 }     在作者的书中,狼不是凶狠愚蠢的,他们的智商很高,非常聪明,在打猎的时候还懂得战术的运用以及团队的配合,其智商之高简直不下于人类,例如会在黄羊吃饱了撑得打盹时发动进攻;狼也不贪婪而且会过日子,它们吃掉一部分猎物之后,会让剩下的猎物深藏雪窝,以备来年春荒。可以看出,这本书中作者是赞美狼喜欢狼甚至是崇拜浪的基础上完成的。因为狼会为了找回同伴而不惜死战,而在小狼的身上为了自由更会以命相博,这些全都让作者感动甚至钦佩。狼虽然聪明狡猾凶狠,可在小狼信任作者之后,却又会把自己的肚子呈现出来,与作者嬉戏玩耍。而作者在与狼群战斗的过程中,却又发现狼群懂的团队作战,有组织纪律,同时,狼群还懂得可持续发展战略,狼杀黄羊不杀绝,狼打旱獭专打大不打小。等等都是为了子孙后代有可以来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U& A( t& ?- s/ |) \9 [
      但是以上的仍然是本书的表面观点,在更深层次上,狼图腾精神,体现出一种坚韧向上的进取精神,为什么蒙古人的军队可以横扫欧亚大陆无人可挡,而近代的政府却软弱无能,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蒙古军队向狼,凶狠而让敌人闻风丧胆,这样的国家才会发展才会强大,近代的一些朝代像羊,自认为泱泱大国,地大物博,性情温和,可最后却被野蛮的狼扒光了毛,吃光了肉,喝光了血,甚至连骨架也无法剩下,在狼与羊的碰撞中,你难道指望一群羊去打败狼,这是不现实的,何况随着社会的发展,凶猛的羊会逐渐转化成羊,慢慢的,狼越来越多,而最后的羊一定会被瓜分,连骨头都不会剩下!!% d' T/ N- s! I8 a0 x
你现在可以不是狼,但你却需要变成狼,再强壮的羊又怎么可能是狼的对手,在未来的社会中,你是狼还是羊?????
# m( ^" ^9 {. ~' Z4 x                                                         法学102 `+ D8 M! q8 f. S
                                                          陈春秋
0 t5 E3 ~5 {5 o6 ~2 W: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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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法律或法学通常是需要触类旁通的。  发表于 2012-12-26 09:28
法10张冬雪 发表于 2012-9-17 16: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学野渡——写给法学院新生》
8 C( a; B1 S6 G- E; T, _作者:郑永流
' m8 t& ^/ F2 z  p8 L( _% m
, T/ n: {( }8 z推荐本书的理由:这本书介绍了法律的渊源,法学的分类和一些基础知识,对于初次踏入法学河流还没有基础的新生来说应该很有帮助。  W. M5 C2 E5 W7 ^# B
- R* c, T  m, u3 K- p  M% v; h
梗概:本书正如书名所说是为了引导法学院的新生迈入法律之门,作者以一种“传道、授业、|解惑”的视角,来审视法学的学习,本书分为上片(法学气象万千)和下片(法律人如何养成)两部分从法学学科的特性、法律人的思维、职业理想,到法律人的养成、学习方法指导、论文写作等介绍了本书的全部内容
# h% \7 u/ E- w& B3 }9 t7 G" h  f7 P8 H$ g8 @7 @
读后感:0 t. _& k$ l8 G2 @' C1 H
我常常想如果时光可以回到高三时,我还会不会凭着一腔热情而报考法学专业,想到那时的自己对法学这个专业的了解只是通过一些香港的警匪片,想想当时看到片子里的律师那种自信的姿态,我当时就想以后自己也要学法律,当一名出色的律师,可当自己真的学了,我发现曾今的想法很浅薄,法律我根本从头到尾都没了解,还记得当初上法理学课时的一头雾水,后悔没有事先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只是凭着当时那冲动的热情来学习,后来我的导师送给我一本书也就是《法学野渡》,我才了解了自己所学的专业,这本书从“法学的气象万千”(法学专业的渊源由来、法学知识地图、法律思维、法学大师、法学职业)到“法律人如何养成”(如何攀爬法学的知识书、法学培养方案、互联网时代的信息获取、论文\调查报告的写作、司法考试、考验、出国等),几近娓娓道完“法学之园”的全部风景。让我这个没有航标的法学院学生找到了方向,懂了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有了方向,有了目标,我的学习生涯不再迷茫。# ?- G; V% K- n- ~0 g' L
    人生只有一次,为了在自己人生的旅途上走的更好,我们要汲取前人的经验教训,然而短暂而美好的四年大学生活如何很好地度过,尤其是法学,这个在中国“新而显”的学科,我们法学学子如何去摆渡法学院四年的生活, 顺利了进入法学的堂奥,是至关重要的。我想《法学野渡》这本书可以给我们启蒙的帮助,,至少我们自己可以少一些磕碰、跌闯。# y1 B; q0 S! P% ^  [1 u/ T1 B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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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业书籍有加分,呵呵  发表于 2012-12-26 09:29
法10杨彦涛 发表于 2012-9-17 17: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法10杨彦涛 于 2012-9-17 17:30 编辑
, z. o7 \9 ]) G* a+ w, x  c2 a
: |0 J: z: n2 P      进入大学以来让我感觉变化最大的就是可以充分利用图书馆的图书资源来丰富自己,提升自己。两年的大学生活我确实读了很多的书籍,有与自己专业有关的也有一些文学方面的。在众多的书籍当中让我感触颇深的就是《智慧人生 宽心 包容 舍得》,作者程超,这本书是黑龙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建议老师以及其他各位有兴趣的同学闲暇之余可以看一看,相信会有很大的作用。5 G- J6 r- E' P# o
    在接触到这本书之前,我的内心是比较复杂的,常常会抱怨现实的不公,并没有真正地分析问题所在。
# u2 O9 a& ?3 I" [1 m    书中许多富有哲理的语言让我心灵得到了进一步的洗涤、沉淀和升华,使平时生活中一些百思不得其解的困惑忽然得以释然,正如书中所提到的禅宗有一句话:“束鑮生烦恼,解脱即菩提”,我们应该珍惜当下,以好心情对待每一天,因为,时间不会因为我们的心情而停止。同样的道理我们也应该以平和的心态对待社会对待生活,调整自己来适应社会现实,这才是一个真正有智慧的人所应该做的事情。
  ]: M& N% u9 l  {! b8 i2 q7 n  s( D. k% ?& ]+ y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感到莫明的烦恼,这些烦恼会通过各种形式作用于我们的生活工作。然而生活中许多烦恼都是我们自己找的,人们常言的“烦心”,“心累”就是由心而起的,所以,人生在世,至关紧要的,就是要看管好自己的心,学会宽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快乐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才能真正地体验到生活的乐趣。, O# R. N7 S: U7 p- G$ g
   这本书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常见事例详细系统的解说了“宽心”、“包容”、“舍得”的重要性,这点,我们从书的题目也不难看出。书中列举的一些鲜活生活实例,更是达到消除人们迷茫的效果,使读者达到内心的平静。: x2 X( O8 x5 _* I" t
    这本书所阐述的内容确实比较符合我的实际情况,在慢慢的阅读中,我不自觉的、渐渐的被吸引了,我真正的理解了:人们常言的“修身养心”不就是想做一个大智慧的人吗?这或许就是我们每个人需要修炼的境界吧!' G- ~  Q$ Y8 m, L  i) g" O
    希望我所推荐的这本书能够给老师和同学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能正真的对大家的生活起到帮助作用。$ }% i5 t+ e- v
                                                                                                                    法2010 杨彦涛
7 p4 ^+ h& b, l. }1 u# d- T( O0 e/ s8 [1 J! r2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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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卷即有益。更希望你的收获有利于专业学习。  发表于 2012-12-26 09:34
法10宁凡 发表于 2012-9-17 18: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裁物语》' y! y& W6 j) @3 ]! E
作者:山本祐司
7 F5 j; H0 Q* h8 ?9 E- j9 K
* k$ {8 b. @2 [3 Y9 l《最高裁物语》一书以报告文学的手法讲述了日本最高法院成立五十年的风雨历程,使得我们能够跳出书本上的纯粹理论,站在“现实的沟渠”中对于具体的司法活动加以认识。由本书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国家的民族文化、社会发展、历史沿革、政治体制、意识形态、外部环境以及法律人的学识经验如何相互交织,共同影响了日本最高法院几十年的走向。比如本书开始所提到的日本和平宪法出台的背后,有着美军高层的粗暴干预,有着对于天皇制度存废的巨大争论。而随着冷战的爆发,美国对日本的政策从清除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转向遏制共产主义,这使得日本右翼势力不断膨胀,这种转变也波及了日本最高法院,比如第二任院长田中耕太郎就在公开场合表达了其反共的态度。我们知道,虽然法律本身是相对中立的,但具体操作法律的人的个性却是大不相同的,即使在作为大陆法系、拥有固定成文法典的日本,最高法法官的经验、政治偏好和性格都会对司法裁判产生影响。在日本最高法院的十五名法官中,基本分为自由派和保守派,而最高法的主导权也在两派中相互易手。其中自由派强调人权和自由,所以更站在平民的立场上,因此在自由派占多数时期,最高法才会在“东京中央邮局事件”做出了被执政党称为“逆天”的有利于公务员而非政府的判决。而保守派强调传统和秩序,更多地站在政府和企业的立场,因此才会有后来的最高法裁定政治捐款合法的这种导致权钱交易盛行的判决。书中对于最高法内部人事任免的详细描述使得我们能生动地感受到在具体司法活动中意识形态是如何通过人事任免来影响司法走向的。例如石田河外担任最高院院长后,开始逐渐排挤自由派,通过肃清“青律协”和几项威慑性的处罚决定,使得最高法在石田之后终于成为保守派的永恒阵地。不过,我们不能就此认定保守派就一定是政府的附庸,作者试图这样告诉我们,保守派之所以倾向政府是因为其对于法律的作用理解与自由派不同,他们更强调法对现有秩序的维护,自由派与保守派之争实则是法的理念之争。保守派也具有深厚的法律素养,也对法律有一种忠诚的信仰。当日本参议院企图组建调查委员会用以警告最高法的一次判决时,最高法全体法官,无论自由派或保守派都对此表示强烈反对,称参议院的举动违反“司法独立”,最后自民党在重压之下不得不草草收场。更令人惊讶的是,正是在保守派控制下的最高法,却提出了至今被奉为经典的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倒置理论和盖然性因果关系论,使得几大公害事件迅速通过审结并让受害民众及时获得赔偿。
: h. `0 G& {, D' F3 _% d令我感到震撼的是日本最高法院的法律地位,在日本宪法中,最高法院院长与内阁首相、众议院院长、参议院议长同级,直接由天皇任命,而且在形式上为表现最高法的地位,最高法院院长的工资一定要高于总检察长。与此相比,我国最高院院长在现行政治制度和政党内部的地位那是难以望其项背的。从书中还可一窥日本最高法的组织机构、人事任免制度,了解这些法官的人生经历以及这些经历对其后来进入最高法的影响。此外还可以看到在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下,行政、立法、司法三方为各自利益而进行的激烈较量。还有不断变化的国际环境和突发事件对司法的影响,比如在洛克希德案中为了获得一名涉及行贿案的美国人的证词,最高法居然同意未经侦查而使其免于被起诉,而日本赤军的劫机事件迫使最高法使用“超法规手段”,将几名服刑的犯人未经赦免而释放。在该事件中最高法与日本政府有着截然不同的考虑,最高法考虑的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与秩序,而政府考虑的是飞机上一百多名人质的安全和舆论压力。该事件让我想到拉德布鲁赫关于法律性质的界定,法律有时必须放弃维护法律的普遍性转而支持维护法律的权宜性或个别性。+ B8 j5 m! n9 x
总之现实的司法活动绝不会像纯粹的理论一样永远散发着理性和正义的光芒,它是在多方较量和妥协中艰难前进的。司法不会独立于社会而存在于一片真空之中,它也有内部的纷争,也有与外部的较量。但是其中“司法独立”的核心精神始终未动摇过,这种强烈的意识来自于对法律的深入认识,也依赖于宪法赋予最高法院的地位,根治于对民主制度的信仰。最后我想在进行法律制度构建的过程中,究竟是何种力量促使日本走上现有的法治道路,因素一定是多重的而复杂的,但本书让我看到了法律人在其中的巨大作用,坚韧、理性、热情,他们用自己的行动为我做出表率,我非常尊重这样的人,我会学着理性思考问题,逐渐洞悉这纷繁复杂的世界,我会为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而不懈努力。& A9 o4 k  ~8 N& V7 ~/ |; x
最后我还把本书中所列的各任院长作了总结,制作了一个大事年表。1 r& w' n" B% K& O6 Q. _

: A# e  s: `( W历任日本最高法院院长(最高裁判所长官)及任内重大事件                                       
" w- @5 ^- H6 z  c
; O  T: u$ Z9 T/ u2 c第一任 三渊 忠彦
: c: j7 l' n4 _1947/8/4---1950/3/2                                                                   - k: A; L: W& w
1、“菊花徽章争论”" i7 e7 x! {$ {* O- ?  i
2、五一劳动节•标语牌事件 ——“不敬罪违宪问题”  k; G* _3 U2 a
3、平野农林大臣事件
0 ?+ _# K/ i2 g. L/ `  f4、浦和充子事件——参议院法务委员会报告侵犯“司法独立”/ {, f4 j" L5 d+ x/ T$ }
5、1949年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误判事件  K5 B5 S1 r0 t7 F  t8 {. y/ X5 u4 N
第二任 田中 耕太郎* Z, E& E# R! Q  Y8 d4 J
1950/3/3---1960/10/245 J* @( K8 ~9 }/ E0 X$ e+ [6 F, Z
1、  频繁的公安事件# ^4 m+ p9 h% n4 H& B
(1)札幌市•白鸟警察被枪杀事件
1 A1 @, s2 q- l3 u* r(2)长野县•辰野袭击事件7 v  f0 z/ q, A$ I- g
(3)大分县•菅生事件
% d  `" \1 d# n(4)北海道•芦别事件
  y. x% T2 i2 c) D, k(5)东京•青梅事件
; y: B- g8 u4 O8 K(6)东京•五一劳动节事件
; h3 u( \* e  i) Y+ R9 p( d( Z(7)大阪•吹田事件
) O, T$ w$ i0 E0 H  E4 a  K' Z! e(8)名古屋•大须事件
( h& k) I3 B$ @8 c; [/ a. r(9)名古屋•高田事件6 M0 v3 [( p, F. o# w- b5 C! ^; Y
2、“尊属杀人”事件——“尊属伤害致死罪”是否违背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7 i4 _( H! c: s2 b5 Z$ w: W% C3、“笼罩铁路的黑雾”事件群——铁路罢工中的阴谋
1 z  Z' Q+ R- j0 J; V! d( Q1 U1 p7 K(1)下山事件5 k0 A6 d# d5 X. C% m1 J8 l
(2)三鹰事件* g$ o" ~3 U$ N6 l. F+ I3 X
(3)松川事件; k+ }: P- l6 Y9 P
4、《查泰来夫人的情人》事件——最高法对“猥亵”的定义:& s2 W7 c2 Z+ C4 W; b
(1)徒然刺激性欲(2)损害普通人的性羞耻心(3)违反善良的性道德观念。强调“普通社会观念”
, q% M( q: g6 V# a- X: Z3 d7 H5、砂川事件——驻日美军是否违宪。最高法引入“统治行为论”。, @4 s7 S% L( Y) w. |/ F
第三任 横田 喜一郎' \/ g. j) Y4 q. s6 V- ]
1960/10/25---1966/8/5
  e! D+ X: I5 S6 R7 Y! _  E5 W右翼恐怖时期
& o- O6 V1 I" j' W' Y% h( u1952年东大大众剧团事件——最高法对“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范围的界定。最高法在该案中做出偏向警察立场的判决。- L9 ?1 u  _9 \. ~& Z) z
第四任 横田 正俊
* U! L* T- M& O/ B' D1966/8/6---1969/1/100 y* i$ w6 T' [/ P! k) l
自由派占主导地位的最高法- ?/ P6 I! a; v% \/ Z$ b
1、  东京中央邮局事件——最高法判定国家公务员也享有宪法中规定的基本劳动权(包括罢工), H% [. C1 Z5 i  G) J- M# Y& d, ?7 W
2、  1968年非诉讼审判制度实行! p+ q6 y  ~2 m" H% ]: E  j
3、  赶猴事件——最高法裁定国家公务员法中限定公务员政治活动的条款违宪。
* f8 @3 ~; H* [2 g6 d4、  《美德的不幸》事件——最高法判定其为猥亵
7 `, h4 N' k  i5、  东京都教师工会事件——最高法明确公务员争议行为不受刑事处罚的标准。
/ j1 g& L6 Z1 Q, j! z( l第五任 石田 和外
7 N4 {1 C2 ~- n( v$ g) G9 Q' @3 W& w1966/1/11---1973/5/19+ ?9 q5 O& y: d- t. f9 ?
石田肃清运动——对“青年律师协会”的打压(保守派打击自由派)( p% o( ^& |, W; F
1、  东大事件——东大被捕学生要求统一公审被拒,出现缺席审判现象# `; F. ?3 B% I6 p4 d( ]
2、  平贺书信事件——上级法官干涉下级法官判案: r/ X" W. q2 N  g' b/ z
3、  1970年最高法判定企业政治捐款合法,由此使得权钱交易和腐败泛滥5 A1 ^- Q, o( b# v
4、  四大公害事件& T3 C8 A8 i0 ~8 M# r' B. e/ K
(1)熊本•水吴病7 Z( _) _6 `* a
(2)新泻•水吴病
; M" o# d8 m! l0 |5 @(3)富山•疼疼疼病
; N# w$ u1 M5 Y1 _# x* }0 I(4)四日市化学公害诉讼
* K' I6 }' n+ D+ ?2 ^4 k7 ]; s其中最高法创造性提出环境侵权中举证责任倒置和盖然性因果关系的理论至今仍为环境民事侵权的经典,这些理论的应用有力地保护了被害人的利益。
/ _3 S+ v1 ^  m5、  保守派对司法界的整肃
+ ]& A! H) ~& D$ T6 |! h(1)解任饭守法官
( U4 H8 g5 b) D; b; G+ l3 E- j(2)拒绝宫本助理法官的再任* f) v3 s5 Q6 D8 K0 o
(3)司法研修所实习生被罢免
; S. e$ u0 V! J* d* G3 ]+ F+ E6、  全农林警职事件
4 O2 j) w, b. {! T# q$ Y7、  尊属杀人违宪判决——最高法第一次动用违宪立法审查权
0 n% }0 r; g% m' w; I7 j5 m; }第六任 村上 朝一
1 G8 X! v1 i) Y& K8 W# {1973/5/21---1976/5/243 S" k9 h  V6 J; T* D+ b% o
1、  药事法违宪——最高法裁定药事法违背宪法“职业选择的自由”
: x8 q( D4 n0 [& V' {- P. O5 h. X2 ?- F2、  白鸟事件再审——误判救济。最高法对再审所要求的证据“明确性”和“新颖性”的解释。
0 }5 a2 Z8 p  G+ x' }3、  众议院选举区议席分配违宪——最高法引入“酌情判决”,宣布选举虽然违宪,但选举仍然有效。
" V6 Z; e  j$ ]7 _+ ]! T  j4、  学力考试事件1 ]/ `& Z/ x  z1 s+ B% N
第七任 藤林 益三- \6 H$ Z6 x9 \
1976/5/25---1977/8/25
4 Y2 M% x8 B+ y1、  洛克希德事件——涉及前首相田中角荣等众多政府高官的腐败案件, M; ?, v$ A0 W% h) Y/ K, e
2、  鬼头事件
/ v  |9 j: q. d  L5 y5 ^3、  三重县津市公款祭祀事件——最高法裁定该行为不违背宪法中的“政教分离”原则
. V8 N6 y! q$ _第八任 冈原 昌男
( G2 w! l% R4 R9 a  X9 r9 v0 P' V1977/8/26---1979/3/316 J# r7 c7 z7 @, _. L" l
1、  日本赤军劫机事件——最高法动用超法规措施  J, g% g8 P% }* J3 m5 a: t9 r4 R' r
2、  “免除辩护人审判特别法案”——冈原支持该法案,被称为偏向法务省,律协称此为剥夺被告人的辩护人选任权。4 t6 t' O: I9 W; o8 `
3、  大阪机场诉讼——以国家为被告的行政诉讼# K0 k" z& u& T: x3 S  t5 d
第九任 服部 高显
) V0 O" l; t) ~6 \4 u( t1979/4/2---1982/9/30( Y. L3 s: m+ M' y9 f8 r8 V( e) w: M
1、  法官滥用职权丑闻' w9 p# k# H# A/ _/ O
2、  《四张半隔扇的里子》是否猥亵——最高法仍判其猥亵,并确定猥亵的新标准:. N( y& C  l- t; H2 A
(1)和性有关的露骨详细的描写、叙述的程度和手法(2)其描写、叙述在整个作品中所占比例(3)作品所表达主体与性描写的关联程度(4)作品的构成、展开(5)艺术性、思想性等对性刺激缓和程度。
- }, J% Y3 l$ {( m) i: E第十任 寺田 治郎7 |- v4 _" D+ v/ ?' s
1982/10/1---1985/11/39 O$ j, p. Q0 N, @; R( `- H
1、寺田的“有限解释”论即通过对法律作限定解释以达到使法律符合宪法的目的,及对部分法条进行限制。该理论被指是对行政机关的袒护。表现在东京拘留所报纸涂墨水事件、海关检查黄色书报事件、保护青少年条例事件和工薪族减税诉讼等案件上。
' ?2 X) E' H1 F$ P; ]+ H, E% |2、众议院议员议席不均衡诉讼——最高法裁定选举违宪,并以补充意见的形式向执政党施压。
) X- y  Q% h6 Q+ Y! z第十一任 矢口 洪一9 T2 ^9 |) {4 I0 t/ |) i+ A, @
1985/11/5---1990/2/19
; M# v7 _* I3 F$ B4 u# _7 {司法消极主义$ v) {# a" L& b3 |, o2 A& q) x
1、  森林法事件——最高法第五次行使违宪审查权" n9 d$ B4 `$ H. `4 @6 c) g
2、  自卫队员靖国神社合祀事件/ X) K# ^% H2 W( T) i8 h6 ~
3、  有责配偶的离婚请求1 k: l! y% w5 U3 i
4、  法庭禁区论——最高法打破法庭禁止记录的传统,认定法庭的记录原则上自由。/ q/ w) G9 H( D3 L7 c' X2 k
第十二任 草场 良八
0 q# X$ o+ g( e& u3 S% L1990/2/20---1995/11/7
  ~4 F7 D  f7 [& M% K5 r( H1、  利库路特事件——政治行贿丑闻
% {. ~; a' W; U6 O2、  行政腐败——大藏省、社会福利省、运输省及地方政府公款招待6 S1 U. o+ ~+ l% M  f
3、  东京地铁沙林化学武器大规模杀人事件——奥姆真理教
" ]. J% k) h# E第十三任 三好 达8 I- [# ^4 ^/ C' B
1995/11/7---1997/10/306 n9 B8 x( r$ N5 j: X
三好达主张司法具有谦抑性,但这被认为是对行政机关的退让。; L# ~! `6 O4 h( f. I* k' d- n* g
1、爱媛县“玉串费”事件——最高法裁定爱媛县以公款支付靖国神社春季例行祭祀所需“玉串”费用的行为违宪
6 ]. m8 n7 E# X/ x0 ~第十四任 山口 繁
. t4 [" I* A3 d* y) F+ k0 c0 k1997/10/31---2002/11/3
$ y, Z. A/ q( f4 S( h0 _$ |第十五任 町田 显( a* c) r$ D* a
2002/11/6---2006/11/15
0 V1 N5 ]) Z" t. f第十六任 岛田 仁郎3 f, t$ w/ r. y& @! L1 Q5 b- Z
2006/11/16---2008/11/21
/ q; f2 N! a. o' ^  O4 h6 q0 }4 p4 f7 s9 `0 t3 m2 M( E-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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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很丰富  发表于 2012-12-26 09:38
法10王禹 发表于 2012-9-17 19: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坚强的性格,不屈不挠德意志,面对困难和挫折决不退缩的精神等等,是一个人成功的关键因素。----------梁慧星$ |9 f6 n8 O# s
书名---《生活在民法中》-------梁慧星著
; a2 C2 ^( o. i: d. t$ r& ]: Y1 O+ s9 n+ d梗概---本书是由我国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所著,本书中大量收集他本人的演讲语录,内容深刻,且贴近生活,与我们生活的民法联系密切。
' X! H) O( [- z; ]要义---本书一共五篇,分别从法律观念和私有财产的保护,民法典,物权法,判断的方法与法律思维,大学生问。这五大方面来进行对民法的剖析。
! z9 \' q+ e7 t6 n读后感---之所以会读者本书是因为大一时我的导师送我的,而且我对民法也颇有兴趣,人的一生无时无刻不处在民事法律关系之中,民法对于我们我们每一个人均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由于读此书的“战线”拉的过长,所以回想读书感悟,最大的感觉的是虽然没有达到对于物权法的整体体系进行一次温故知新的程度,对于民法尤其是物权法、裁判思维、民法学习方法的“点悟”要多于整体水平的提高。在读此书时我对民法裁判思维方面比较感兴趣,梁先生主张裁判思维要注意法律的“六性”,规范性、社会性、逻辑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梁先生的解释结合实际,容易理解,具有新意。读完这本书之后使我更加认识到要想成为一个真正我法律思想的法律人就要饱读法学著作,大家们的思想会潜移默化这我们,我们不一定要与他们有相同的思想,最主要的是锻炼我们的思维,与对一个问题能否从多方面进行分析,思维更加缜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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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这本书韩老师没送我!呵呵  发表于 2012-12-26 09:44
法10赵凯 发表于 2012-9-17 20: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语言的突破
% y( H' r' t# ^6 ^- o) p% }. s   语言是人类社会交流必不可少的东西,语言的力量是强大的,那些能够善用这种能力的人,往往可以产生出人意料的效果,为自己的事业和生活带来数不尽的好处,并且通过充分展现自己的风采和内涵,从而让别人更加了解自己,给自己创造更多的机会。, l, B, z+ v# E3 W, Z) h* E
   众所周知,语言是由文字组成的,单个的文字组成一个意思简单的词语,数个意思简单的词语组成一句内涵深厚的句子。语言的艺术就在于通过自己的逻辑思维将这些看似独立的词语组成以个富满逻辑与含义的句子,从而使自己的意思能够充分的表达出来。而《语言的突破》这本书就在于教我们通过语言这个最基本的交流工具来更好的表达自己,就如书中的一句话所言,“如果你不能表达自己,你又如何能够影响他人,征服世界。”纵观历史风云人物,哪个不是有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有强大的个人魅力来影响别人,而这都归功于他们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为什么别的人可以在演讲的时候神采飞扬,自信满满,感染全场的观众,让每个人心潮澎湃,无一不折服于演讲者的个人魅力之下。这就是语言运用得当的结果。演讲者用精湛的言语技巧打动每个听众的心灵。从而在听众的心里留下深深的烙印。
. y9 e6 M6 e% b4 Q- \' Z   再说我们法学学生,语言的表达能力更加是我们不能缺少的,我们日后从事的与法律有关职业,都需要我们有极为强大的沟通能力,无论是法官、检察官、律师还是法律顾问,在其职业活动中都需要以口头的方式与他人进行交流,表达自己对特定事实或问题的认识与看法,表达自己的法律意见。英国的著名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要想在与法律有关的职业中取得成功,你必须尽力培养自己掌握语言的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不过关,就无法做一个合格的法科学生,甚至于说以后想靠法律这门职业吃饭都很困难。
6 i# l8 [) d+ @7 u4 \   《语言的突破》这本书是美国成功学大师戴尔•卡耐基的著作,它通过如何才能有效说话,演讲,用心灵沟通等几个章节来具体分析人们为什么惧怕演讲,惧怕说话,不能够让自己的观点充分表达出来以说服对方或使对方完全了解你的心思。所以我向大家强烈推荐这本书,不因为别的,就因为我们大家以后都是靠语言来吃饭的。3 t# S0 r.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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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必备素质之一,不错  发表于 2012-12-26 09:46
法10王晶 发表于 2012-9-18 09: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 V6 w/ n1 t; J& X5 |5 [读《公正—该如何做是好?》
& Q3 O7 ^+ t' a5 i* r       如果一个人的死能换来多数人的生。你会牺牲那个人而让自己和同伴们活下去吗?如果改进汽车的致命缺陷能挽救很多人的生命,你会愿意为此付出高额的改装费用吗?如果一项合同与传统道德相冲突,法院判决合同无效你会认为法院的判决时公正的吗?: ?/ [+ y8 E# H
       当然以上的问题不会是我提出来的,而是美国作家迈克尔。桑德尔在《公正—该如何做是好?》中的问题。在这个日益物质化的年代,我们的行为选择总是在人性和物质性之间摇摆不定。当我们遇到生死抉择的时候,我们常常因为尊重人的基本权利而选择违背利益最大化的理性基本原则,因此我们才会认为,19世纪遇险的英国船员为了存活下去杀死并吃掉一个病弱的奴仆,是有悖人道的。但是,如果说我们是尊重个体权利的,那为什么多数人又反对同性婚姻呢?有时候,这件事是否公平让我们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我们甚至去怀疑法律。因为法律无法回避个人的道德判断,无法完全做到中立。在中国,有时候,舆论的力量更是高于法律。法官无法不尊重舆论而做出法律上的判断。3 d: ?8 A  ]' }. c. Y  J/ d3 D7 n. e
     该书共有十章,分别是做正当之事,最大幸福原则,自由至上主义,市场与道德,重要的是动机,平等的理由,反歧视行动之争,谁应得什么,忠诚之难,公平与共同善。% I* ?" Z6 ~* X# c8 S7 J! [/ v
同时,我也上网查了该书的美国公开课。在看书与听课的过程中呢,我真的对法律的所谓公正与道德之间矛盾关系看得更清晰。很多时候,舆论,容易影响法官的裁判。比如。当中的一个例子,当列车前行的那条铁轨上有五个工人,另一条铁轨上有一个工人,这时候,如果列车失控,他是该继续前行还是拐上另一条铁轨。我们排除其他可能性,课堂上大多数人会选择拐上人少的那条铁轨。可是,难道一个人的性命就不值钱了吗。我们很难做出一个可以说是正确的选择。
8 M! p* G) q5 i7 r在该美国公开课中,《杀人的道德侧面》中,教授引出了道德推理背后的观点,包括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和绝对主义的道德推理。结果主义的道德推理,简单来说就是我们的行为对外界的影响。那最有利的之成就是边沁的功利主义说,那功利主义就是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和手段,只是考虑一个人的行为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另一方面,绝对主义的到的推理呢,是认为道德有绝对的道德原则,有明确的责任和权力,而无所谓所谓的结果。在我看来,我是一个绝对主义的道德支持者,我认为,只要我们遵循那所谓的责任以及权力,最后的结果都已经是我们所能达到的最好结果了,我们不可能追求事情时时刻刻都是完美的,我们必须容许瑕疵的存在。就像前面的那个列车如何选择的例子,我们无法拯救所有人,就必须有人牺牲,最后,也是要追究列车事故是如何造成的。我们无法预料事情的发展,所以,我们只有追寻最明确的道德责任以及权力,才能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
9 _6 D1 r+ k" ^' |  O还有很多其他的章节,从中我学到了很多,最重要的学着去思考。8 z% q& m! b% B* k)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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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2-27 12:47
法10赵晓东 发表于 2012-9-18 09: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巴黎圣母院》
! r6 m" Y- V* S6 g. B3 o   这是我初中是读的一本书,当时并没有很深的感悟,只是觉得爱斯梅拉达美丽、善良,卡西莫多真诚、勇敢,弗罗洛贪婪、邪恶。前几天又大致读了一遍,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感悟都不一样了,现在更多注意的是人性突显,社会现状以及法律形态。
1 p3 }( t/ Y# p2 n) f   此书大致讲述:丑聋人卡利莫多被巴黎圣母院的神父罗德收养,做撞钟人,外貌正经的克罗德神父自从遇见美丽的吉普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后,被其美色所诱而神魂颠倒,指使卡利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途中被非必斯骑兵上尉队长所救,爱斯梅拉达因而爱上了非必斯。但非必斯生性风流,被怀恨在心的克罗德刺杀。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令她被判死刑,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圣母院中,乞丐群众为救爱斯梅拉达而冲入教堂,误与卡利摩多大战,爱斯梅拉达被由克罗德带领的军队冲入圣母院所杀,最后卡利摩多愤然将克罗德从教堂顶楼摔落地下,最后卡利摩多抚着爱斯梅拉达的尸体殉情) |8 T. `" ~' k; W$ X! `. F7 E
此书以十五世纪路易十一统治下的法国为背景体现了雨果的善、恶、美、丑的观点,同时无情地揭露了天主教会和封建统治的罪恶。
7 \: J& j* ~0 @" Q3 n6 H人性是复杂的,多面的,我们很难对一个人做出绝对的评价,尤其是我们现在生活在多元的社会背景下。但在雨果的笔下将善与恶、美与丑做了极其鲜明的对比,全面的阐释了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美是我们不断追求的动力。就像书中说得那样:“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十五世纪的法国,确切的说是十五世纪的欧洲是黑暗的,国王、教徒奢靡荒芜,而与之相反的是人民大众的潦倒麻木,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绝大多数人是不知幸福为何物的。当时的社会是教会的社会,教会管辖范围广泛,使教会成为中世纪主要的法律制定者。他们制订了教会法(表现为多种形式:1.《新旧约全书》即《圣经》。2.教皇教令。3.宗教会议的决议。4.世俗法的某些原则和规范。)在书中卡里莫多将爱斯梅拉达从绞刑架上救走带入了教堂,因为此时教堂是唯一不受法律管辖之地,然而宗教法庭扬言教堂不容女巫玷污,要无视避难权予以捉拿,最后爱斯梅拉达被由克罗德带领的军队冲入圣母院所杀。试想在如此一个天主教会只手遮天的黑暗社会法律如何能体现它的公平与正义,此时的法律就是天主教会以及封建阶级实现他们利益最大化的工具,几乎完全失去了本质价值。人性邪恶贪婪,社会无奈昏暗,法律形同虚设便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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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12-27 12:46
法10文乾南 发表于 2012-9-18 17: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大一下学期的时候,刑法老师就推荐我们看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法》,当时才学刑法,懂得不是很多,所以看起来不是太明白,这几天我又抽出时间重新阅读了一遍,对这本书的理解也更加深刻。《论犯罪与刑罚》的中文本在我国早已流传,最早的版本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室的王作富教授等人从俄文版翻译的,我看到的正是此版本。6 Y: [8 |, j( k( ]( p7 r1 m# \2 G5 l
《论犯罪与刑罚》由意大利人贝卡里亚的这部著作,全书共分42章,篇幅不多但影响却极为深远,该书初版于1764年,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对刑罪原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全书洋谥着伟大的人道主义气息,对刑讯逼供和死刑进行了愤怒的谴责,强调刑法改革,力介罪刑相适应的近代量刑原则。该书被誉为刑法领域里的最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法国18世纪启蒙派思想家伏尔泰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论犯罪与刑罚》这本小书具有宝贵的精神价值,好似服用少许就足以缓解病痛的良药一样,当我阅读她时真感到解渴,我由此相信:这样一部著作必定能请除在众多国家的法学理论中依然残存的野蛮内容。足见该书的历史的重要价值。  \) A/ l3 }0 K& c6 b9 ?
在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思考了一个问题:是否应该废除死刑?在贝卡里亚看来有两个理由才可以施行死刑。第一理由是,某人在被剥夺自由之后仍然有某种联系和某种力量影响着这个国家的安全;或者他的存在可能会在既定的政府体制中引起危险的动乱。第二,当一个国家在恢复自由的时候或者国家的自由已经消失或者陷入无政府状态的时候,混乱取代了法律。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可以施行死刑了。他在第12章《刑罚的目的》中表示“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贝卡里亚主张废除死刑,废除死刑的观点归纳有以下几点:一,死刑的恐吓作用是多余的。只要刑罚的恶果大于犯罪所带来的好处,刑罚就可以发挥其作用。二,死刑容易引起旁观者对受刑人的怜悯。三,死刑的影响是暂时的。四,死刑可能造成不良的社会环境。死刑起着纵容人们流血,树立残暴榜样的作用,以暴行镇压暴行,只能造成暴行的恶性循环。五,死刑的错误时不可挽回的”。
! I1 [& R& L4 S0 ^7 P总结了贝卡利亚关于废除死刑的这些观点,并且看了一些资料,已经有85个国家已经废除死刑,我国也在逐渐地减少死刑的执行,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关于经济类犯罪的死刑,也说明了我国在废除死刑制度的进程中迈出了一大步。
4 w0 V* k: S7 N! q6 }/ I2 @8 u& L
0 s  ~8 R, n2 S%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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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12-27 12:43
法10樊文强 发表于 2012-9-18 18: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给心灵洗个澡》1 K  c7 o$ ^$ |3 O# H$ ^/ _
——春之霖   龚雪莲
6 u8 R7 C. t6 T# q# b! k心灵是一间贮满杂物的杂仓,需要不断的清扫,才能扫除生命中的羁绊和蒙在心灵上的尘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勤打扫心灵上的尘土,给心灵洗个澡,就能使其重现往日的纯净和安宁,让我们从庸庸碌碌中醒来,找到人生的正确态度和生活的正确方向。# M) n" N. V9 V! D- S4 g5 k
也许我与此书甚是有缘吧!让我在一次无意的搜寻中遇见了此宝书。它让我爱不释手,废寝忘食,辗转难眠,并一口气读完了其第一辑——心态决定命运。哲人说:“你的心态就是你真正的主人。”伟人说:“要么你去加与生命,要么生命驾驭你。你的心态将决定谁是坐骑,谁是骑师。”在人生的旅途中,有数不尽的坎坷泥泞,也有看不完的春花秋月,持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将最终决定你的人生轨迹。. H, l* `$ Z* [
她告诉我:“让心灵先去你想去的那个地方,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沿着心灵的召唤前进了。听从心灵的召唤,走自己的路,我们的人生有我们自己做主。为了自己的信念,在心灵深处坚持不懈,这就好比在心里嵌上了不竭的热源,还会惧怕表面上的雨雪风霜吗?”“一个人想要生活幸福,就不能总把目光停留在那消极的东西上,那只会使你沮丧、自卑,徒增烦恼,还会影响你的身心健康。你的人生就可能被失败的阴影遮蔽本该有的光辉”“相信脚比路长时,你就会对生活充满希望,无论你在人生的旅途中遭遇多大的困难,都不会悲观沮丧,相反会充满热情地投入生活。心无希望的人注定只能浑浑噩噩地生活,没有目标,一切斗显得很糟糕,希望是我们内心深处盛开的一朵永不凋零的花儿,人生在世绝不能没有希望。”/ T1 I1 }. b2 {( b+ P/ [& i, d! z
以上是我为广大读者推荐这本书最有力的理由。当我们面临各种沉重的社会压力,生活的繁琐芜杂使得我们的心灵之泉日渐干涸,心灵的花朵日趋凋零、枯萎。淡薄、宽容、善良、乐观、自信、自强等健康优秀的心理品质逐渐离我们而去;嫉妒、自私、悲观、自大等心灵的杂草却生长旺盛,密密麻麻填满了我们的心灵,使其迷失方向,疲惫不堪。这时,我们需要停下匆匆的脚步,给心灵洗个澡,内心的平静与和谐会帮助我们重拾起对生活的热爱与信心,使人生的境遇变得更加顺达。
$ `7 M3 R" {&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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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于 2012-12-27 12:41
法10刘晓飞 发表于 2012-9-18 18: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荐书目:《社会主义五百年》(第一卷)
' ?  L, w' O& n                        ————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
# i( e9 ^/ a9 x2 g    本书是再版,以章回演义的形式用简练的语言讲述了社会主义从早期空想主义到马克思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几百年的历史。介绍一下书的内容:全书26回,出版于中国共产党诞生90周年及马克思之一正式进入中国100周年的2011年。讲述了以三个托马斯为代表的第一代空想主义,以温斯坦来、梅叶等五位思想家为代表的第二代空想社会主义以及以圣西门、傅立叶、欧文为代表的第三代空想主义的发展建立过程。此后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诞生了以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代表的唯物主义理论。以后作者用了很大的篇幅写了马克思主义在欧洲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及完善和著作《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的形成。. F9 ], H; V! ?, t& G5 Q' P  l
    最近这个星期读了几本书,因为以前读的都记的不那么细了。有一种临时抱佛脚的感觉。。。。虽然很急,不过这本书不是应付作业我是真心想让大家看看的,很有读第二第三遍的冲动。
; v8 e+ m* j, n6 m6 q- p& F2 j    谈谈我对这本书的感受吧!本书的前身是《社会主义四百年》(上)我并没读过,不过看完这本书后我刻意找了一下,正如作者所说,新增了许多思想性和学术性的东西,尤其对社会主义理论家们思想观点的评述方面花了不少墨水。个人以为本书对在哲学方面研读不是特别深的学生有很大的帮助。书中多以故事的形式,生动的刻画了众多思想家和相关人物的形象,而非枯燥乏味让人难以琢磨的哲学思想,是对我们特别有帮助的一本书。这就是我推荐这本书的主要理由。+ a- ^- E( p" f7 P$ o# [
   “一个走进喷泉想去解渴的旅客,并不会嫉妒那比他更渴的人大口大口的汲饮凉爽的饮料,因为慷慨的自然界大量的赋予一切人这种饮料”用这句话来描述空想主义的理想社会是最合适不过的了。这足以看出人呢们的理想。在本书中读到的不仅仅是马克思、莫尔等人的哲学思想,更是他们为追求真理的执着精神。“波澜起伏寻常事,坎坷更显英雄志”:莫尔以生命换取了著作《乌托邦》,康帕内拉装疯写出《太阳城》,梅叶用最后一口气为后人保住了《遗书》等等。直到马克思用了40年的时间写出了《资本论》,尸体倒在未完成的书稿中。他们的思想深深的收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影响,不,也许用刺激更准确一些把!尤其是空想主义的三位鼻祖,有些思想目前来讲可能不是很合乎实际,不过这种精神是永远值得我们学习的!用书中一句话来讲,此可谓“大爱无私见真情,坦荡忠诚为众生,人品文章垂千古,高山仰止万年青”!!; Y8 ]5 r- K+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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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12-27 12:38
法10潘倚天 发表于 2012-9-18 19: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朝那些事儿》  作者 当年明月  + _9 a# ^7 @6 W; I/ z1 e8 U( A8 m4 d" a
      说来惭愧,本人并不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作为一名“法律人”两年多了还没有完整读完一本真正意义上的法学著作。所以,我只能推荐一套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之所以喜欢看这套书是因为个人认为作为一个法科学生掌握任何知识都不为过,尤其是作为一名男同学我应该多懂一些历史知识来增加自己的底蕴。在印象中明朝是一个比较“有趣”的朝代,据野史记载明朝后期大多数皇帝都有另外的兴趣爱好,如木匠、炼丹等。本书的创作风格也符合我的这一印象——幽默、通俗,寓深奥的道理于风趣的语言之中。书中语言没有复杂的“之乎者也”反而就像在写一部通俗的明朝历史,一下就能把读者带回那个年代。当年明月笔下的历史是幽默的、白话的,他告诉我们除了专业人士看的论文外历史还可以有这样的面目。* Q' K6 Y% k; W0 A
    《明朝那些事儿》另一个特点是忠于历史。在一份书评中提到:“作者文笔生动、思想冷峻,他洞悉人性中的弱点和缺陷,对于历史人物的行为有自己的善恶评判,他没有为自己喜欢的人物过度修饰张扬其善,也没有把自己讨厌的人物刻意贬低舒展其恶,他给我们讲述的就是实实在在发生在明朝的那些事儿。
  N- r  _2 ?7 k4 _3 e1 T( C% c     风趣幽默、忠于历史,不像正史般古板,也不像野史般八卦。这就是我推荐此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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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12-27 12:49
法10韩广超 发表于 2012-9-18 19: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荐书:《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作者:苏力2 T( x  U$ @+ L/ g. N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是一本由浅入深的讲解中国现代社会法律所面临的一些有关法律移植、多元化等方面的问题。虽然可能由于作者朱苏力老师所处的地位,显得这本书有点过于保守的倾向,但不可否认这本书对我们这些才踏入法律之路没多久的大三学生,其对眼界的开拓、知识的升华还是非常的有加强作用。( X  z8 Y% N. L' V6 w8 y
在《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其学术背景不仅涉及法学,还涉及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在这其中他还举了许多我们熟知的一些事例来为我们阐述法律移植与我们中国本土国情、道德社会、民间风俗等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9 K3 u3 I7 t; i& I
比如,在书中他举的一个电影例子《秋菊打官司》,“因为一些琐事,一位村民骂了村长,说他“断子绝孙”,愤怒的村长于是向该村民的下身踢了几脚......农妇秋菊本来是想要替丈夫讨一个说法(无非就是上级领导批评一下,给个行政处罚什么的),层层上访。但最后司法机关却将该村长带走说是应该给个治安处罚,行政拘留15天!这时秋菊却困惑了”怎么把人给抓走了,我只是讨个说法”。”在影片中秋菊最后那种困惑不解,以及那浓浓的歉疚神情,正是我们现代社会广大人民最真实的写照。在现在之所以我国法律还比不上行政命令就是因为我国几千年的人治观念还在深深的扎根于人们的社会认知中。人们还习惯于以往的风俗习惯,人情往来,对法的认知还有很大的不足。$ R' Z( Q7 T# j; g7 |7 A" @
在《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书中朱老师为我们深刻的剖析上述问题的原因。对解答我们的法律疑问和了解现代法律实际状况有很大的作用。所以这本书值得大家阅读。4 V1 D# ?' M9 N, f1 r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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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2-27 12:50
法10赵玉超 发表于 2012-9-18 19: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暑假我的导师给我推荐了一本刘星的《西窗法雨》,这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西方的法律,以有趣的故事形式讲法律的事情和道理,读起来没那么枯燥。,这本书各篇文章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书中出现频率很高的词组就是“平等”、“公平”、“民主”、“权力”、“权利”、“义务”,这些词组往往反映着法律的真正本质,从最本质最基础的层面,打开西方法律文化的大门,向我们揭示中国的法治与西方法治差异,开阔新视界。书中的文章篇篇短小精悍,但却能以最简洁的语言,阐述最有力的道理。使我对其有了一定的了解,并通过自己的思考,得到一些个人对“法”的看法。我就写一些我感受比较深的几个故事吧。
2 }% s/ g+ E& ?6 c   《苏格拉底的慎重》中谈到苏格拉底的死。在中国人看来这似乎是不可理喻的。因为当时雅典的法律是“不公正”的。但其实,法律的制定,都只能使一部分人获益,另一部分人受损。因而,法律无所谓对错和公不公正,只有相对公正。苏格拉底选择死,是觉得自己有服从法律的义务,即使他知道当时制定的法律有诸多弊端,但如文中所说“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我想,他是为了这个方圆而牺牲的。西方人相信,要慎重地对待自己认为不好的法律。其实在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中,虽然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保护的是绝大多数人的权益,人民当家作主,但其实也会有让社会中的一些人觉得“不公平”,我觉得这是不可避免的。; q/ ?1 @$ K* c/ l: e: }
    还有就是学习法需要很细心。很多时候一字一句之差就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而且字里行间又藏在许许多多的隐含的规则。因此,必须注意对细节的分析。《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里的案例,帕克法官根据相关规定,无法判定乔治有罪。原因只是规定时说到“在···附近”是违法的,而却没规定“在···里”是违法的。如果按照常人的逻辑来判断,乔治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但他却抓住这个漏洞,让自己逃过一劫。而《包细亚的智慧》中提到了那个很多人都知道的威尼斯商人的案例。在合约里写道如果违约,安东尼必须割一块肉作为赔偿,但肉中不能带血。这让人看起来苦笑不得,但细想,却是有道理的。这种说法严格按照这个合约,能实现法律意义上的“公道”。也许,这看起来像是在玩文字游戏,但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理运用法来保护自己,是理性、充满智慧的行为。这些“漏洞”,有时是好的,因为它使法律更有弹性,更加灵活。而有时又是不好的,如乔治就因此而逃出法律的制裁。但无论如何,法条之中还有很多缝,在我们需要运用它们时,我们要学会看这些缝里面藏着什么,唯有如此,才能使法的运用更加灵活。4 b, ]& H( W% T& l7 b$ W
    从书中简单叙述的案例中,可以获得很多法律知识,有的是直接的,更多的需要自己去思考。这是一本好书,适合初学法律的人进行自我充电。' v4 {/ D0 b6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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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于 2012-12-27 12:54
法10于景文 发表于 2012-9-18 20: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讲到读书,原本在高中时读过很多书,几乎什么类型的都有。大多都是囫囵吞枣,而现在要介绍推荐一本,闪过脑子的是片片雪花。思来想去,还是特意找了一本与专业相近的书。
( i/ ]/ e4 C. [可能大家在以往的历史课上对《汉莫拉比法典》都有所了解,这部法典是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莫拉比在位期间制定并颁布的,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法典。这部书是由英国的爱德华兹所著,篇幅不大,但论述全面。看一本感觉这么古老的著作可能你的第一感觉就是枯燥,但细看之下就会推翻之前的想法。法典包括诉讼手续、损害赔偿、租佃关系、债权债务、财产继承、对奴隶的处罚等,应该说涉及了当时生活的方方面面。
: J! i* V. E+ J# s8 Q! [对于古代女子的地位向来比较有兴趣,所以对这一部分很有兴趣。法典里规定女子对其父的财产有继承权,通过嫁妆的形式来取得。并规定女子的嫁妆属于其个人财产,当其死亡并无子女时其父可以去夫家将这份财产拿回,妻生病回家可带回嫁妆,丈夫有错妻子可以带嫁妆回娘家,这综合考虑了妻子以后的生活。在古巴比伦时期,对女子还是很保护的,若女子被强迫与人发生关系,女子无罪,这是与中国古代大不相同的地方,女子可以以上帝之名发誓并无别人有关系就可以认定其无罪;若丈夫被别人俘虏而家里没有吃的导致女子到别人家生活,这时候女子是无罪的;若男子弃城逃走导致妻子到别人家生活的,丈夫请求妻子回家妻子可以不回去。很多方面,表现出了制定法律者的仁义 明事理 公正的性格。
% r1 i  _. e+ m, b* P在这里还要强调的是巴比伦分三个阶级,自由人,平民,奴隶。在这里,奴隶是家庭的一员,奴隶被伤害时,虽其所有人取得赔偿但是要为其医治,奴隶与自由人结婚所生子女为自由人。
! i0 k; J, K- e在巴比伦王国需要男人对国家绝对的忠诚,对女人则给予了一定的保护,用现在的语言来讲,就是很人性化的统治。当然,这本书还包括名人解读,法典的发现,汉莫拉比与其统治,碑文,法典的注释等等,综合起来更有利于对《汉莫拉比法典》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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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2-27 12:56
法10王兆华 发表于 2012-9-18 20: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推荐书目《钱塘法雨》作者:李永红 于晓青    U5 y/ G' T2 w9 z9 I
   来到大学后,因为主修法学专业,所以读过一些法学方面的著作。大多是伴随课程安排而读了一些有关专业课方面的书籍。恰逢这次刘老师留作业,我到图书馆对一些书籍查找了一番。说实话,起初本想读一本稍有深度的法学书籍。在课上也听老师说过一句大家可以读一读法哲学方面的书籍。我就颇有兴趣的找了一本西方法哲学的书籍《法律的成长 法律科学的悖论》。不过在读了有三分之一左右之后,我还是决定去图书馆换一本书。可能法律功底不够深厚,读起这类的书,显得有些吃力,读过一些之后,只能理解一些浅显的要点,有的地方甚至读不太懂。所以,再经查找之后,发现了这本《钱塘法雨》。
" a/ Y* \/ R$ ]5 G- g% t0 |   推荐理由:本书内容涉及多门类法律,通过源自民众生活的真实故事,阐述人生法理。内容通俗易懂,适合同学们阅读。
- ]1 |$ f% w' p0 M7 C0 v$ S  ^! |4 V   梗概:这本书的文章分作:“乡村法治”、“市井法理”、“人生法意”、“教科文法”、“公正司法”五大类。以案说法。: d& N2 i+ p% A7 l
   读后感:读这本书的第一个文章“从沈家诉讼看乡村纠纷解决方式”,正如作者所提,我顿时想到了《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虽然这些都是个案,但是这些个案堆积在一起,不得不让我来能想到乡村的法治状况究竟是什么样的状况。告状难,究竟是什么原因所致。老百姓百年不遇一次官司,把打官司看的是那么的纯洁,把法官看作是他们的信仰。可是现实的法治环境总是让他们失望,一些司法人员,只关注大案要案,对一些他们眼中所谓的鸡毛蒜皮小事置之不理,相互推诿,但他们却不知道,在每一个老百姓眼里,他们是多么的神圣与公正。
% b8 d, c3 h3 X- k" t   在接下来的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这本书当中的好多案例都是老师曾经提过的,目前有争议的案例。比如,婚内“强奸”该当何罪?这个问题原来就在刑法课上听老师解释过,不过,这类的问题没有一个定论,但就我个人观点,应该定罪。此外像“见义不为”该不该罚?  这个问题我认为既是法律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这也是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之一,那就是这本书的所有文章都取材于社会的各个领域的真实案例。
# V8 ~& q4 V, ~' @) h& ]   真心向大家推荐这本书,个人认为这本书适合各个层次的同学阅读。专业知识雄厚的,可以参照这本书的文章深入思考,探讨研究。基础稍差一些的同学,可以通过阅读这本书,填补原有的法律空白,也可以激发大家的学习热情。我认为,以案例解说,渗透法理的形式,更容易让学生接受。想从故事中读出法理,你可以选择《钱塘法雨》。# `, }& w# W  U; M( @
                                                           法10  王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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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12-27 12:57
法10王秋梅 发表于 2012-9-18 20: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读的这本书叫《改变人生的十堂哲学课》 。作者是美国的玛丽埃塔•麦卡蒂。
: r6 k* k  g: @3 S2 d& `5 L这本书主要从我们生活中的十个主题切入,分别是:简单、交流、愿景、适应性、同情心、个性、归属感、宁静、潜力、欢乐。在每个主题里面分四个部分。在每个主题的开始,作者会写明把自己对本章主题的观点并做深入探讨。之后,作者将引用一些着人的观点来阐述本章主题数以表达的思想。在每章的结束,都会有问题讨论,因为此书作者建议读者以组成小组的形式来阅读此书,所以在每张的后面会讨论交流的过程。最后是作者的建议,要做到这些主题你应该做些什么。作者通过对这些主题的深入剖析,来向我们讲解生活的精髓,解决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从而可以让我们生活的更加美好。
# S8 X, e" X) J刚开始借这本书的时候,是因为遇到了一些问题,是我很困扰。大人们总是说,你们这样年纪的小孩有什么好愁的,只要学好习就行了,剩下的都不用你管。可是你们忽略了,我们也处在经历的阶段,我们每天遇到各种事也要处理。处理好了当然好,处理不好就会给自己造成困扰,影响自己的情绪。而这本书就是给你解决问题的,它虽然没有给你具体的解决方法,但却可以让你读完此书中后自己找到。你们不禁会问,这本书真的有这么神奇?问题的答案还要等你们自己去探究。这本书会教你给自己一点时间去思考一些你以前并不在意的问题,比如说欢乐。我们都知道欢乐是一件让人美好的事情,可是我们并不知道到底什么是欢乐和怎样去创造更多的欢乐。而作者会从哲学的角度来向我们讲解这些问题。就像书中简•亚当斯说的“我从来都不确信我是对的,常常不知道下一步该怎样做,只能在摸索中前进,尽管如此,我还是要感谢所有人。”这本书会让你关注你以前忽略的认为微不足道的一些东西,会让你更加关注生活中的一些你认为的小事,所谓生活无小事么。我们生活得这么快,追求的这么多,往往忽略了一些东西,它会教你慢下来,只有生活得慢一点,才会发现更多的乐趣,找到生活的意义。人生短暂,我们要活得精彩,就必须努力。我们要学会感恩,感谢出现在你生命中的人,因为是他们陪你走过。我们常常把生活的重心弄错,这往往是我们困扰的根源,我们必须很清晰的知道我们想要什么,并为之去努力,这样你的生活才会如鱼得水。如果你的生活中有烦恼,就来读读它吧。它会教你用哲人的思想来看待生活。" f' {8 X# ]9 W) r3 p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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