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13-6-2 17:57:38

红十字会的花冈之谜与中日花冈劳工问题后续

由于许久不讲授国际法了,对好多事件缺少关注。从今天的网络新闻看,当年的国际法问题再次浮出。下面作全文转载,供参考。

红会再陷罗生门 审计署称并未对花冈基金审计

网易财经6月2日讯2011年10月份,曾有媒体质疑2000年日方信托给中国红十字会5亿日元“花冈和平友好基金”去向不明,认为中国红十字会扣留2.5亿日元费用。随后,中国红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的说明》,说明中称,花冈基金的管理,中国红十字会按照国家财务规定以及中国红十字会财务规定,依照花岗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使用,并接受着国家审计署的审计,不存在扣留2.5亿日元的情况。

事隔近两年,“花冈基金”疑云再起。2013年5月3日,长城抗战网总编贾元良去到国家审计署申请公布关于“花冈和平友好基金”审计报告,5月24日,国家审计署书面答复称,并未对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的使用情况组织过专门审计。对于该基金管理使用的具体情况,建议其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咨询。

贾元良对网易财经表示,之所以向国家审计署申请公开花冈基金审计结果,是因为想验证红会此前声称该基金正接受着国家审计署审计的情况是否属实,贾元良称,花冈基金这笔款项是中国劳工的生命血汗钱,使用情况应该受到重视。

此前,红会声称,花冈基金共有5亿日元信托金,其中的2.5亿日元已经用于花冈中国劳工的抚恤。应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其余2.5亿日元要求用于继续寻找花冈中国劳工和家属进行救助及花冈劳工每年赴日本参加祭奠活动、展览或会议等花费。显然,该笔款项的去向被红会简单对半解释,收支明细却并未公布。2013年4月29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在其官方微博回应称,此事是2011年旧闻,红会已于2011年10月21日澄清,并表示“中国红十字会扣留2.5亿日元中国劳工慰问金”的举报。这是2011年的旧闻,红会已于2011年10月21日澄清:1、基金已接受国家审计署的审计,不存在扣留2.5亿日元。2、对于花冈基金,红会只有管理权而无使用权。3、基金属信托身份,仅委托方有权查询。

据媒体公开报道,记录花冈事件一书《尊严》的作者李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这笔款项属于信托金,只有受托方有权利查询、监督。信托方是日本鹿岛公司,其他人没有权利查询。很多人士要求公布账目,红十字会根本不理睬。李旻称,自己在写《尊严》这本书时也曾多次采访中国红十字会,要求公开接受赔偿受害者人数以及收支明细,但始终没有得到答复。

对于国家审计署否认对花冈基金组织过专门审计的情况,近代史学者章立凡表示,红会应该公布账目以自证清白,若红会拒绝主动公布,建议受害者亲属和社会人士联合启动法律程序。

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日本政府为了弥补国内劳动力的不足,从我国强行抓走近4万名俘虏和百姓到日本做苦役。其中,986名中国人被先后送到鹿岛建设株式会社(时称鹿岛组)花冈作业场,由于恶劣的工作与生活环境,以及监工的打骂摧残,半年中有超过200名中国劳工死亡,1945年6月30日深夜,在被掳劳工中原属国民党十五军六十四师一九一团二营五连上尉连长耿谆的带领下,暗中组织暴动反抗,但暴动最终失败。事件前后共有418名中国劳工惨死,该事件被称为“花冈事件”或“花冈惨案”。



1987年,由曾经经历过花岗暴动的中国劳工组成的“花冈受难者联谊会”向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提出索偿。具体要求有:谢罪、在日本大馆市和北京建设纪念馆,以及赔偿每个受难者500万日元。1995年6月,正式在东京提起诉讼。

2000年11月29日,在日本东京高等法院主持下,日本律师团代表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鹿岛建设在不承认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向中国红十字会信托5亿日圆成立“花岗和平友好基金”,用于所有花岗事件受害者及其遗属的生活援助和教育补贴,但是,以耿谆为代表的部分花冈受害者并不接受这个所谓的“和解”。2003年3月28日,耿谆通过中新社发布严正声明,表示拒绝领取可耻的鹿岛捐出的发放金。(杜明远)

刘金磊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 作者:杜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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