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属转载!微信发不下……
【法学院的孩子转疯了】语录集:一入法学深似海,从此节操是路人(-)民法
1.回眸一笑是要约邀请,男的说“嫁给我吧”那是要约,女的说“该死的,全听你的”那是承诺。
2.欺诈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那么定婚的时候男方欺诈女方的,婚姻可撤销吗?当然不可以!古今中外,男人必须靠欺诈才能娶到老婆……
3.制造出原子弹那是自然科学,往哪里扔属于社会科学…
4.主物与从物的关系,就是“月亮走,我也走”;所有权的无期限,叫作“此恨绵绵无绝期”。
5、讲到宣告失踪总会来句:下落不明,生死两茫茫….
6、本科时谈恋爱,是先占;研究生再谈恋爱,就是发现埋藏物了.
7、王二麻子之死。王二麻子死了,同学上课回来说。啊?真的?老师把他弄死了?我有些怀疑。没错,今天隋老师说,出了一次车祸,你们知道死的人是谁吗?就是王二麻子。……哦,张三、李四、王二麻子,是我们民法课上的三位主要演员,演绎着民法的无数案例。
例一、张三与李四经常扮演对手如签订买卖借贷合同,王二麻子出演第三人,王二麻子有个比较值钱的动产,那就是白骆驼!白骆驼的作用一般是拿去给张三做抵押,最不幸的是隋老师主导的案例中动物无一例外的都会被雷劈死,而且还是在院子里晒太阳的时候(晴天霹雳),向可怜的动物们致敬…
例二、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三人又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某此又讲到继承说林先生有三个儿子,分别是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下面学生马上开锅了,姓都不一样…老师不动声色的说:张三是私生子,李四是继子,王二麻子是养子…..
8、在过了诉讼实效的担保上面签字叫“白签”,就是签了也白签,在过了诉讼实效的债务合同上签字的叫“黑签”,就是签完知道后脸都黑了….
9.有人向我请教问题,我说他错了。他说他的观点是专家说的,我告诉他:我就是专家。
(二)刑法
1、老师讲课最大的特色就是跑题,可以从犯罪构成一直跑到人类反祖现象,最大的优点是还能再跑回来....不过有次失手,跑完了题要回来了,说:“言归正传。”(沉默了一秒钟)“正传到哪了?”
2、黑社会混得好,就成了合法组织,甚至成了执政党。比如我们的党,比如当年的同盟会。合法组织混得不好,就堕落成了黑社会,比如某某解放组织。
3、有穿透力的思想都是极端的。
4、一切让人上瘾的东西都是病态的,包括爱情….
5、理性就像是月光,明亮却毫无温暖
6、领导讲话完了要鼓掌,那是为了提醒睡着的人,醒醒,讲话完了,要回家了。
(三)宪法
1、列宁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他说的没错,在中国宪法也就是一张纸而已。
2、当时许崇德等四位老师发表声明,支持人大解释基本法。立刻上了新闻联播。你什么时候见过几个法学家开会上新闻联播的?当时香港媒体称他们是“四大护法”。
3、最高检察院出钱请我们做个课题。结果我的研究结论是:检察院应该取消。这怎么行?我就退出了。
(四) 公司法
1、 中国的股市是个比教傻的游戏,谁都知道里边有泡沫。但谁都认为,还会有个更傻的人可以卖给他。
2、避孕套是化工产品还是医疗器械?官司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可见经营范围的限制多么没有必要。
3、董事的勤勉义务就像老公能不能赚钱,忠实义务就像老公有没有外遇。
(五)劳动法
1、经济水平越高,劳动法越完善。所以劳动法是个“富贵”学科——跟糖尿病一样。
2、连动物都有保护法,劳动者怎么能没有保护法?——劳动法起草时一位专家如是疾呼,而领导深以为然。
3、中国很多法律,就是观赏法。比如《妇女权益保障法》,法院什么时候依据它判过案子?又好象后宫里的美女,漂亮是漂亮,但搁那,就不用。比如《全民所有制企业法》,没一个人理,却也没失效。
4、中国贫富差距太大了,从天安门驱车一百公里,就回到了秦汉时期。
5、就业协议书是个中国特色,什么都不是,狗皮膏药。学校没有任何责任,如果有一点责任,学校怎么敢盖章?
6、国民党当然不是共产党对手,因为共产党不按套路出牌。
7、有专家认为《劳动合同法》就像是孙猴子头上的紧箍咒,是可以保护唐僧的。但是孙猴子是怕紧箍咒吗?你要是念累了我一棒子就可以打死你。他怕的是你唐僧上面的如来和观音,没有强权保护的劳动合同法能约束用人单位吗?
(六) 婚姻法
1、美国同性恋的游行仅次于反越战的游行。
2、非婚生子女,是有错的结合,无错的结果。
3、国外一万美金代孕,中国市场价是3000多。
4、当时拿破仑也想和约瑟芬离婚,就重新修订法国民法典允许离婚。结果有三分之一的法国人离婚了。
(七)侵权法
1、某老师说:“学法律的人都是有理性的人!”然后情绪激动的说:“学完法律还容易情绪激动,绝对是不对的!“
”
2、不知怎么流行起“法律人”这个词了。按这种说法,学植物的,该叫“植物人”了?
3、有姓钟的一家,生了双胞胎,起名叫“钟共”、“钟央”。有一个理发店,起名叫“最高发院”。这是侵权吗?
4、老百姓的创意是无穷的!有人因为被人把嘴巴弄缺不能和老公亲吻于是了告人侵犯了她的“亲吻权”,那我下次被人打掉牙不能啃骨头了是不是也可以告人侵犯了我的“啃骨头权”呢?
(八)其他
1、法家不是以人为本,而是以人为敌。(某哲学老师)
2、 孔子,一辈子想考公务员,没考上。
3、我是中国第一届民法博士。就我跟王两个.可到现在,人大、北大、法大三个学校每年的法学博士已经超过了美国。(方流芳教授)
4、经常有车往返于法大两个校区之间,不为别的,就为了送公章。
5、只要你干过,我们就一定能查出来的!因为马克思告诉我们世界是物质的,物质的是客观的,客观的就是可被认知的,而人的认识是无限的….(刑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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