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15-10-7 15:13:33

法2013级《法理学》课程考核要求

1)课堂考核

课堂考核这部分改变以往单纯考勤的课堂考核方式,增加案例讨论和课堂辩论,共包括课堂考勤、课堂案例、课堂辩论三部分考核内容。

课堂考勤:主要采取随机点名方式,缺席一次扣一分,缺席三次以上取消考试资格。

案例讨论:法理学课程中的案例不同于部门法案例,只能从理论角度进行分析,得出尽可能合理的结论,而非如部门法案例那样有严格的法律规则可以依循进而得出非此即彼的结论。所以,本课案例对于学生事前准备、讨论参与度、事后总结的要求较高。本项考核具体要求为未按要求充分准备的、点名发表看法不充分或错误的、事后总结性作业不合格的,每次扣一分。

课堂辩论:辩论是有力立论和去伪存真的好方法,也是吸引和促使学生积极参与、活学活用的好方法。本项考核将在课堂进程中安排适当的辩论环节,以特定案例或话题为中心,以学习小组为单位,综合考核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考核标准为:以小组平均成绩为标准,低于小组成绩的,视情况扣0.1-1分。

以上各项考核共占总成绩的15%,扣分直接计入期末最终成绩,不另行折算。

2)课后考核

本项考核结合校级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成果“网络辅助教学”项目的经验,运用网络手段,实现作业在线提交、批改在线完成以及在线辅导答疑。本项考核严格把握作业质量,杜绝抄袭,力求维持良好的学习风气,培养学生应有的基本理论素养。考核要求为:作业未及时上交的、作业被认定为抄袭(包括严重抄袭和轻微抄袭)的、作业不合要求的,每次扣一分。

以上各项考核共占总成绩的15%,扣分直接计入期末最终成绩,不另行折算。

3)试卷考核

期末试卷成绩占总成绩比重为60%,由期末卷面成绩折算计入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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