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会议上的信访人
学术会议,顾名思义,是以学术为主的会议。尽管今天的学术活动在行政化的窠臼里越陷越深,不但要有官方背景,更以出席会议的官员级别高低作为评价学术会议规格的标准之一。
但必须承认,学术活动仍有其重要特点,那就是以学术讨论研究为主,与官方会议还是有区别的。参加者以学者为主,即使有官员出席,也往往以其学者微分为主。因为许多高官本身就是这一领域的权威。
2010年3月20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由中国法学会和清华大学联合主办、法制日报社协办、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和清华大学法学院承办的高级学术论坛a>“中国法学创新讲坛”第3期如期举行。
讲坛主讲人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明楷教授,讲演题目是“行为功利主义刑法观”。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张军作为评论人出席。会场里的听众不仅有来自清华的学生,北大、人大、法大甚至来自浙江的同学a>也都慕名前来。
张教授的演讲自然精彩,因为我曾经亲耳聆听过其演讲(当然不是这次)。
引我关注的是一个花絮:主办方宣布论坛a>结束的话音刚落,一声“张院长,你别走”的高呼打破了会场的寂静,原来是一名伸冤的当事人从外地特意赶来,站在会场的后排。张军大法官没有冷漠地拒绝与躲避,而是非常平和、面带微笑地表示让他在旁边等一下。事后得知,张军副院长在论坛a>开始前已经接下了材料。
这位当事人千里迢迢赶来,不是为了参加论坛a>,而是为了见到最高法院的领导,正如3月24日法制日报文章所言,“我们也期待着他的问题能得到公正地解决。但无论结果如何,这未必是一个理性的通道。”
这一学术会议上的花絮让我感慨很多。
我们知道,学术会议一般是坐而论道的,以其理论思维启迪实践但本身是与实践有区分的。而听者往往通过对大师思想的分享,追踪最新学术研究成果。可以说,学术会议从理论上讲应当拒绝实践和具体个案。
我们发现,这位上访人绝对不是这个“槽”内的人,估计他也不会懂得这些刑法理论。当然,这个假设也不一定,我们中国人久病成医,往往打一个官司成长为法律专家。
但有一点是明确的,这位上访人绝对不是来与主讲人或者说论坛a>参加者探讨法律问题的,其来意很明确,就是想找张副院长反映司法个案。
你不能不佩服这位信访者的有心。能够想到这种方法,能够得知这一论坛a>的消息,能够进入到会场,能够与大法官联系上。这都需要机遇,也更需要勇气。
2008年6月3日人民法院报8版以最高法院统计处(化名佟季)发表了一组数字:2003年至2007年,全国法院申诉复查案件总量达到82.5万件,年均16.5万件;来信来访总量达到1876.4万件(人),其中来信年均79.7万件,来访年均295.5万人。文章说,虽然总量较大,但下降趋势明显。来信每年平均下降11.47%,2007年同比下降了20.12%;来访自2005年开始下降,2007年同比下降了13.33%;刑事申诉和民事申请再审案件2007年收案同比下降了7.43%。
事实上,如果我们仔细分析,并不乐观。一则我们看出信访与人访比例严重失调。一般说来是1:3左右。群众为何不相信相对低廉的信访而钟情于费时费力费钱的人访?这值得我们深思。
二则是人都知道,上访的机关主要集中在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最高司法机关接访人员的压力。
三则到底问题解决了多少?靠御状当然不容易,但还有个实效问题,我们在统计中难以反映。事实上,层层批转之后,问题出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最终解决要在基层,这可能导致大量工作要在基层法院解决。
事实上,现在司法公信力不高,突出在上访方面。一位年青公务员说,现在的人喜欢无理上访。我说,你去上访一次就知道到底是不是无理有理了。你没有经历过,当然不知道上访的艰难了。当然,我也没有上访过。但我是小民,我到衙门去办过事。小民有难,求人不容易,所以我由己达人,知道上访不容易。
今年3月11日晚8时,张军副院长在与网民交流时提出,“普通老百姓、邻里家庭生活当中发生一些矛盾是很正常的,能不打官司尽量不要打官司,更加不要敢于打官司,也就是说,能够通过人民调解、通过德高望重的长者替你主张权利,替你说话,把问题解决了,就不要打官司。打官司,既劳民伤财,又伤感情。我们中国的古话就是以和为贵,一打官司就伤了和气。所以,我们在诉讼当中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邻里、家庭纠纷,会尽最大的努力去调解,目的就是想让当事人今后能够有一个更和谐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如果硬判下来,对方气没有消,不自动履行应该履行的赔偿义务,法院再强制执行,恐怕当事人之间一生都会生分,弄不好还会激化矛盾。所以,作为一个法官,我真诚地希望我们的老百姓能不通过打官司解决的那些纠纷都不要打官司,法院的案件越来越少是我们社会越来越和谐的一个表征。”
此语一出,引来网上骂声一片,我似乎没有见到过支持者。但我认为如果理性分析,张副院长的话并非完全无道理。特别是像这种上访者,如果说能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还用在学术活动中来上访吗?
当然,大多数人认为,如果大家都不打官司,你们法官还有什么用?你们吃什么?这当然是对的,必然是有司法需求才有法官职业的存在。但另一方面,法律人相信也应有 “但愿世间人无病,何烦架上药生尘”的气概才行。当然,现实中扯这个有些远。
在我老家山东曲阜的孔庙碑刻中,有一首《忍讼歌》:
世宜忍耐莫经官,人也安然己也安然。
听人挑唆到衙前,告也要钱诉也要钱。
差人奉票又奉签,锁也要钱开也要钱。
行到州县细盘旋,走也要钱睡也要钱。
约邻中证日三餐,茶也要钱烟也要钱。
三班人役最难言,审也要钱和也要钱。
自古官廉吏不廉,打也要钱枷也要钱,
唆讼本来是奸贪,赢也要钱输也要钱。
听人诉讼官司缠,田也卖完屋也卖完。
食不充足衣不全,妻也艰难子也艰难。
始知讼害非浅鲜,骂也枉然悔也枉然。
我没有去过孔庙,也没有考据其真实性。上述文字引自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99页。
考证不出这首歌儿是何人所作,但估计是万恶的旧社会才有的事,因为:有衙有役,有枷有锁。
现在已经是人民司法了。六法全书没有了,古代的县太爷升堂、衙役两边喊“威——武”。那人民到人民法院打官司,是不是还要高唱“忍讼歌”呢?
客观地说,我们今天的法官司法比古代的县太爷断案要科学的多,当然白玉微瑕。今天的司法可能还存在一些问题,所以我们民众都有“厌讼”情结。
如果我们从法律职业人角度,我想让老百姓忍讼也是有道理的。
毕竟信访不是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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