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鬼与君威 发表于 2010-4-15 12:06:55

专访:文强何以成重庆最大“黑保护伞”


??? 文强案宣判后,记者专访公诉人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04/15/1234634_11n.jpg

文强在庭审现场。
????关于本案 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也必须严肃查处其背后的“保护伞”。毫无疑问,在重庆这场“打黑除恶”斗争中,文强是一个焦点人物。
????4月14日下午,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文强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青绿山水”画被认定为仿品
????4月14日上午9时,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对文强一案继续开庭审理。庭审焦点在于:赵利明行贿文强的“青绿山水”画的真伪及法庭如何认定。
????开庭前,在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门前,重庆市民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一些媒体记者聚集在此,等待庭审的开始。8点多钟,押运文强的警车来到法院,立即引起群众及记者围观。
????据悉,在文强等人案第一次庭审时,公诉机关指控文强、周晓亚夫妇收受赵利明的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画,价值人民币360余万元。对此,文强、赵利明及其辩护人均对该鉴定结论提出异议。休庭后,法院依法委托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进行了技术、质量鉴定。
????9时整,审判长宣布开庭。面容憔悴、步履蹒跚的被告人文强与妻子周晓亚及赵利明被法警押上法庭。审判长宣读了鉴定意见,称该画作落款粗糙,印章亦为赝品,是一般仿制品,并非张大千真迹。
????9时5分,庭审进入质证环节。该案公诉人发表意见说,对法庭出示的鉴定结论的合法性没有意见。
????由于控辩双方对该证据没有异议,审判长宣布,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所作的鉴定结论,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应予采信。
????9时20分,法庭宣布休庭。
????仕途顺畅官运亨通的文强
????毫无疑问,文强是重庆“打黑除恶”的焦点人物。
????文强1955年12月17日出生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曾家镇(系原巴县管辖)一困难家庭。他1972年下乡当知青,其间当上大队的团支部书记,认识了女知青周晓亚并开始恋爱。后来,文强考取了四川省警察学院。1980年,文强毕业后分配到原巴县公安机关工作,成为一名普通警察。
????由于他表现不错,业务较强,仕途顺畅,官运亨通。1984年,他被提升为巴县公安局副局长,半年后又被任命为巴县政法委副书记。1985年他再次获得提升,被任命为巴县县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工作。1992年,文强调任重庆市公安局当副局长,在重庆市公安局掌握实权长达17年。其间,文强也指挥破获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张君团伙案等一些有影响的特大刑事案件,并多次受到表彰。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文强的堕落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双面人”的特征在文强身上体现得很明显。他一方面要打击杀人、放火、抢劫、强奸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另一方面却又经受不住各种诱惑,大肆收受他人钱财,接受下级的行贿买官,甚至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
????2009年9月25日,文强因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经重庆市检察院批准,次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另外,其妻周晓亚也于2009年9月9日经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批准,同日由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文强案侦查终结后,于2009年11月26日由重庆市检察院交给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审查起诉。该院受理后,迅速安排全国十佳优秀公诉人么宁等检察官办理,并于2010年1月18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1211万元
????有人说,文强是一个“雁过拔毛”、遇到什么机会都要捞“好处”的人。其大肆敛财的手段令人惊诧。
????——干扰办案受贿。2005年,文强为某公司老板请托的查处某职务侵占案提供了帮助,从2001年至2007年,先后7次收受其所送的人民币5万元、10万美元和60万港币,共计折合人民币146.8514万元。
????——帮人升迁收钱财。2004年至2009年,文强利用职务之便,为陈某请托的吴某、叶某、冉某(另案处理)调动工作、职务升迁提供帮助,为此,文强先后11次收受陈某等人所送的人民币77万元、10万美元和10万港币,共计折合人民币169.0171万元。
????——插手他人买卖得“好处”。2003年至2004年,文强为重庆兴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售、回购重庆市渝北区回兴镇汇龙苑地块提供了帮助,于2003年10月、2004年12月,先后两次收受重庆兴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周某(另案处理)所送的3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56.585万元。
????——通过老婆收巨款。1996年至2007年,通过老婆周晓亚收受周红梅所送的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5%的股份,并以分红等名义多次收受周红梅等人所送的人民币162.5万元。2003年至2008年,黄代强、陈涛、徐强等人通过周晓亚请文强为其职务晋升提供帮助,文强和周晓亚先后大肆收受几人现金及手表、工艺品、石佛头等物。
????法院认定,1996年至2009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周晓亚多次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
????多次收钱充当“黑保护伞”
????2000年至2008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包庇、纵容分别以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马当、王天伦(均另案处理)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钱财,共计折合人民币75万余元。
????经查明,文强家庭财产、支出共计折合人民币2469万余元。其中,文强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币1211万余元,除文强及其家庭成员能够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214万余元外,文强对差额人民币104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这些财产包括现代工艺品、文物、手表、首饰等物品,以及大量的现金和存款、房产等。
????对文强一家合法收入,公诉人在该案审理时进行了计算:首先是文强夫妇的工资、奖金。根据重庆市公安局档案局等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显示,1992年至2009年8月文强案发前,文强的工资收入是21万余元,加上奖金、津补,一共有47万余元。周晓亚的工资、退休金等34万余元。其次是文强一家的存款利息、股票收益以及借款利息方面。文强家的存款利息收入是5000元;3个户头的股票收益是15万余元,借贷利息收入有11.5万元。三是文强家中可以说明来源的贵重物品包括酒、金银珠宝等,价值16万余元。四是文强家经营出租车6年,加上后来把出租车卖掉,收入54万余元,加上4套房子出租收入16万余元。
????据悉,文强夫妻共有16套房产。社会上传闻位于武隆县仙女山价值3000万元的别墅,周晓亚称是她花160万元左右修的。


????玩弄女性并强奸女大学生
????据了解,文强利用职务权力的影响,不仅嫖宿妓女、“妈咪”,花掉10余万元,还犯有强奸罪。
????2007年,文强结识了在校女大学生巫某,同年8月,安排王某(另案处理)先后将巫某带至重庆市渝北区一餐馆、重庆某宾馆吃饭、唱歌,并让巫某饮下大量高度白酒致其酒醉,后将巫某带至某宾馆一房间。其间,文强多次向巫某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到巫拒绝后,文强就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和巫某发生了性行为。
????2009年7月,文强被举报。
????面对被指控的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文强在庭上表示,被指控的部分事实属实,但否认自己是“黑保护伞”,对强奸罪也不予承认。他称“起诉书上提到的黑老大们,我与他们结识时,他们都经营着合法企业,有的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我也不知道他们是‘黑社会’。”
????针对被指控的受贿事实,文强表示:“很多钱都是周晓亚收的,她有的给我讲过,有的没有告诉我,起诉书上指控的受贿事实,很多我都不太清楚。”
????面对公诉人针对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事实的发问,文强回答说:“我去过位于海逸酒店的豪诚会所和大世界酒店的云梦阁唱歌、喝酒,也收过王小军、马当送的钱,但是我不知道这里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因为按职责划分,对这些娱乐场所的日常管理属于渝中区公安分局,不属于重庆市公安局,我也没有接到相关的任何举报,查禁这些黑恶团伙不属于我的职责。”
????公诉人谈亲历“打黑除恶”感想
????4月14日下午,文强案宣判结束后,该案公诉人么宁与战友步出法院时,对笔者谈了她的感想。
????么宁说,作为参加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名检察干警,此刻她想到了打黑的“苦”。在这场斗争中,她经历了个人办案生涯中最苦的一段时光:同时办理李庄案、文强案,两起案件都很重要,都不容有失,那阵子她只恨分身乏术……
????她记得,文强案连续开了五天庭,最后那天凌晨1点多才审完。她独自走在路上,却丝毫不觉得疲惫;她记得,文强案的卷宗有172册,她和战友们一本本吃透,对案情如数家珍、熟练运用,对被告人和辩护人的百般质疑做到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她说,正因为打黑的“苦”,她才感觉到打黑的“甜”。有人问她,面对黑恶势力怕不怕?她回答“我不怕”。有的案件办完后,她也曾遇到过各种压力,但她始终坚信,邪不压正。一名律师曾在四年前和她在法庭上对抗较量过一次,之后就没了联系。让她意外的是,这位曾经的对手前些天突然发来短信,向她表示致敬和祝福,因为他认为检察官“震慑了歪风与邪气、捍卫了法律和正义”。她相信该律师说的是真心话。她说,最近看到市政府通报2009年度重庆市群众安全感指数达94.3%,创历年新高。一想到检察官的工作能够让人民满意,这比什么都“甜”。
????打黑有“苦”,有“甜”,更有“乐”。她说,自己所在的公诉部门有19名办案人员,平均年龄不到33岁。他们不仅办理了文强、黎强等重大涉黑案9件305人,同时还办理了许多其他重大刑事案件。打黑除恶让全市检察干警从上到下、前所未有地团结在了一起,使她体会到了战斗之乐、友谊之乐。
????当笔者问她这次办案最大的感受是什么,她答道:“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公诉人,指控犯罪是我的本职工作。我之所以热爱这份工作,因为它让我从一名害羞内向的女大学生,变成了在法庭上指控犯罪的共和国检察官。这让我感受到,能够维护公平正义是多么光荣而自豪的事情!让我感到幸运的是,我亲历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见证了我生活的这座城市变得更加光明美好。我会记得那些披星戴月的日子,那种辛苦付出仍然无怨无悔的情怀,那么多人的关心和祝福……这些,是我人生最美好的回忆。所以,我会继续努力学习、好好工作,将自己的所学所获,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


????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据了解,2月7日凌晨,文强案审理进入最后陈述阶段。文强情绪激动地对自己的堕落表示了忏悔。
????他说,自己很感谢法庭给他及律师充分辩解的机会,这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精神。
????文强后悔道,他从一个领导走到这里,教训是沉重的。就在这里,他目睹了张君等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受审。而现在,他作为被告人也站在这里。这种巨大的变化,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身的,也有社会环境的影响,制度约束的滞后等等。但自己的、自身的原因才是走向犯罪的主要原因。所以,他希望广大干部,特别是公安人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警钟长鸣。
????他表示,自己没有经得起复杂环境的考验,对不起领导、更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儿子。最后,要感谢法官、法警,感谢依法办案的检察官、公安人员,感谢那些认识我的或者不认识的人……
????重庆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也严肃查处“保护伞”,坚决清除政法队伍内部的“害群之马”。文强的落马,就很说明问题。(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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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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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释法:重庆黑帮“保护伞”文强为何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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