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健siw 发表于 2010-4-15 13:00:28

如果有一天,我成了被告人



  2010年4月11日星期日。沉睡中突然间进入了梦境。


  梦中我成了一名正待法院宣判的被告人。


  先是两名年青人接受宣判,好像是犯了故意杀人罪,他们站在囚笼里接受宣判。结果当然是死刑,而且是立即执行。那一刻,我看到他们脸上似乎满不在乎的表情。我好佩服他们。如果是我听到死刑判决,我一定会绝望、吓得屁滚尿流的。


  梦中似乎也没有宣布我是什么罪名,应该不是重罪,因为我能够在法庭上旁听,还能自由走动。


  突然,我看到站在我面前的宣判法官是我法院的老同事。


  我急了,“虽然法律没有规定法院的整体回避制度,虽然我和老同事们关系都不错,但由原来的同事对我审理是有违程序法律的要旨的”。


  这一急,竟然醒了。


  我听到厨房里太太在准备早餐。


  当然也就睡不着。


  于是顺着梦境往下想。


  我犯的是何罪名?已经回忆不出。故意类犯罪?犯个故意伤害罪,就我这种暴躁脾气一言不和也不是不可能。过失类犯罪?这也更有可能,开车不小心致人死伤也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实,人生活在今日社会中,从公民沦为犯罪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善良的人们要警醒啊。现在监狱里关的绝大多数都是我们的人民,而那里面我们的敌人(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者)并不多。


  我会不会请律师a>?就我的法律水平,我自信一般律师a>比我强不到哪儿去。而且,就我个人之见,在我国刑事诉讼特别是侦查阶段请律师a>真的用处不大。电视剧中律师a>与警察、检察官斗智斗勇的场景只能发生在外国。当然,也可能请律师a>,因为这个阶段家人是不准许会见的,请律师a>,更大可能性是为了给家人报个平安。就请一个吧,花钱买平安,如果费用不太高,而我太太又出得起的话。


  我遇到刑讯逼供怎么办?当然,我知道绝大多数警察是认真、严格执法的,但毕竟刑讯逼供在中国还没有绝迹。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分之一的概率落到我头上,就成了百分之百。我是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当江姐坚强不屈?选择前者,估计翻供也难,因为你本身是懂法律的,难道不知道签字画押的重要性?这样的反问让你可能无言以对。选择后者,要受皮肉之苦,万一青山不在,谈何有柴烧?两难呀!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视情况而定吧。


  我会不会和法院(检察院)进行诉辩交易?如果选择了诉辩交易,可能我会被认为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然后适用缓刑。反之,则可能处以实刑。但选择了诉辩交易的同时,我也必须要放弃可能无罪的结果选择。我将何去何从?


  在法院审理阶段,我是否进行自我辩护?尽管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了被告人的辩护权(自我辩护和委托辩护),但事实上,如果自我辩护不当,极容易给法官形成认罪态度不好的印象。而这种印象当然会影响法官的量刑的。但如果不申辩,那岂不是有理不能讲?


  在宣判阶段,我能否要求法官直接告诉我判决结果而不是先听那一段冗长的判决书程式内容?我们当前的裁判文书判决主文都是放在最后的,而我看到有些国家的则是放在前面,让当事人一目了然,知道结果后再看理由。不能说哪一种方式更好,但可能前者更人性。法官念的累,我更关心判了几年刑。但我说了算吗?


  我会被从轻还是从重处罚?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老百姓一般认为应该从重处罚。可是,难道不知法就从轻处罚吗?那不是说明学法律、知法律有罪吗?那谁还愿意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啊?再说,像我这样懂法的人,自然是敬畏法律的。没有前因后果,我会犯罪?这个前因是不是应该在量刑时考量一下?


  在监狱服刑期间,我能不劳动吗?我们知道,现在所谓的劳动改造事实上已经变异为“改造=劳动”。当然,这里的劳动一般是体力劳动。问题是我对体力劳动确实不擅长,可不可以允许我发挥特长?如我是医生,可以让人给人看病,以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如果有一天,我成了被告人,还能有时间思考上述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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