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qingtong 发表于 2010-4-15 13:00:30

十四岁中学生为上网抢劫 年轻花朵凋零让人心痛



  目前,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的趋势让人担忧,应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近日,山东青州市公安局谭坊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抢劫案,案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仅仅只有14岁。


  据调查,孙某、李某均系谭坊人,14岁,同在谭坊某中学就读初中,平时二人不爱学习,经常逃学,作风散漫。孙、李二人在一次上网时相识并熟识起来,二人均沉迷网络的虚幻世界而不能自拔。


  2010年的某日,孙某、李某二人因无钱上网,为了筹得上网的费用,便商量着学着电影上“古惑仔”的做法,便商量着去抢劫他人,二人商量好后,便手持匕首、棍棒,在谭坊某网吧门前将刚上网出来的两名中学生打了一顿,并让两人交出身上的现金,因当时他们两人没有带钱,孙某、李某就威胁他们第二天把钱送到网吧来,第二天,两名中学生又来到网吧,孙某、李某从他们身上抢来现金60元钱。孙某、李某二人因上网成瘾难以自拔,无钱上网,为了筹集上网费用,孙、李二人曾多次敲诈他人,其中李某因无钱上网还将家中的自行车等偷卖换钱上网。


  从目前的社会情况看,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暴力化的趋势,甚至有的中小学生参与其中,他们往往结成团伙违法犯罪,做事不计后果,对社会的危害有时超过成年人犯罪。这些走入歧途的青少年,缺乏家庭和学校的关爱,家庭管不了推给学校,学校只抓学习,基本的素质教育不够重视,把问题青少年推给社会。如21岁的青少年徐某,小学文化,因盗窃先后四次被公安机关劳教。青少年徐某父母因忙于生计,平时很少管他,徐某小学毕业就辍学,混迹社会,由于缺少父母和老师的管教,以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看到这些走入歧途的孩子,不禁让人心痛,未成年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问题,其预防青少年犯罪也不是哪一个部门能解决的,这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帮助,学校和家长在青少年犯罪中起着主导地位,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帮教,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让青少年们懂法、知法,提高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从思想上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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