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用5000万元彩票公益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16日电(记者李丽静 崔清新)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已经将5000万元彩票公益金拨付至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用于资助办理至少2.5万起法律援助案件。这是记者从4月15日下午在河南省焦作市召开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的情况。
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周院生介绍,按照财政部、司法部的规定,这5000万元彩票公益金使用具有特定的范围。从对象上看,只能用于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五类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从资助办理案件的类型看,主要有三大类17种案件,一是民事案件,二是刑事案件,三是执行案件。过去,执行案件不在法律援助范围,此次项目将执行案件列入,使法律援助既保障了困难群众打官司,也保障了他们合法权益的及时维护。从项目实施的地域看,包括了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点是中西部地区。从立案标准看,彩票公益金项目与我国《法律援助条例》和目前各省(区、市)制定的标准相比,大大降低了门槛,主要是把那些虽不属于贫困线以下,但生活较为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的群众,纳入了资助项目的范围;把一些涉及人民群众生活问题,但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之外的事项,纳入了项目的援助范围。
据悉,经过各省(区、市)和全国律师协会的推荐,司法部已经确定了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单位722家。其中,地市和县级法律援助中心602家,约占项目实施单位的84%,是项目实施的主要力量。还有律师事务所86家,依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成立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站17家,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省级妇联法律帮助中心10家,高等法学院校学生社团组织4家,他们是项目实施的重要补充力量。
按照财政部和司法部的有关规定,各省(区、市)彩票公益金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对本辖区内的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每季度向中央项目办公室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办公室对出现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等现象的项目实施单位,将停止资金支持,取消其项目实施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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