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达的猫 发表于 2010-6-28 18:24:53

2010司法55天决战全攻略(转载)--读读很有益处

合理安排 科学复习

  (一)时间安排

  进入7月份很多人已经乱了阵脚,越看越觉得自己很多知识没有掌握,越看心里越没底,这时一个科学合理的时间安排是必要的。大部分考生在这个阶段至少已经把教材看过一遍,那么7月份开始的复习目标应该是对重点的理解和记忆。因此7—9月大致的时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每天至少保证8小时的学习时间。第一阶段大概30天的时间,重点是对考点的理解,尤其是把重点放在刑法、民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这些比较难拿分的科目上。第二阶段大概20天左右的时间,此时已经进入8月份,此阶段的复习目标就是对考点的记忆,把重点应该放在法理和诉讼法上。第三阶段,大概在考前的一至两周,此阶段的复习目标是查漏补缺和对知识点的记忆,重点应该放在比较容易拿分的科目上,如法制史、宪法、三国、商经等科目上。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每阶段虽然有侧重点但其他的科目也要兼顾。

  (二)复习资料的选择与使用

  在此推荐的复习资料主要是辅导教材,法条和真题。

  1、辅导教材

  各家司法考试培训机构基本都有自己的教材,但是如果你已经选择了一套教材,就要坚持看下去,切忌贪多求全,一套教材应对司法考试足矣。至于司法部的三本教材,个人认为除了第一卷之外其他两本完全没必要。第一卷重点要看的也只是限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法制史、宪法部分。看教材的目标是把握重点,切忌面面俱到。

  2、法条

  司法考试重点就是对法条的考查,所以法条是必不可少的。法条一般有两种用法,一种是作为工具书使用,此类使用方法适用于理解能力及法学基础比较强的考生,此种复习方法一般选择内容比较全面的汇编类法条;另一种就是作为单独复习的一部分内容,此类方法就比较适合记忆能力比较强的考生,这就需要选择重点法条。总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方法和学习特点,需要因人而异,在此只是提供一些建议,供各位考生参考。

  3、真题

  真题的重要性对司法考试的考生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切忌将真题当成自测题,正确的态度是把真题当成教材来研读、理解,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准确把握命题人的意图把握住重要知识点。个人认为,真题最少做三遍,每一遍的侧重点和目的不同。第一遍,是在通读过一遍教材之后,自己将真题做一遍,此阶段目的是了解真题究竟要考什么,出题及题型特点这些简单的东西,同时为以后的复习重点提供一个指引和参考。第二遍,是在系统复习第二遍后进行,此时做题就是要研读,研究出题的重点和知识点,找出自己的薄弱点,做下标记,为以后复习查漏补缺打基础。第三遍,在复习完第三遍之后进行,此时做题就要研究真题的出题考点、出题角度、结合答案解析努力探求命题人在解题的思路,同时对自己经常出错的考点结合教材查漏补缺。唯有通过这种高屋建瓴的方法才能更好的把握命题人的司考方式才能决胜司考。切忌做真题时死记答案,要知道很多真题是岁岁年年题相似,年年岁岁题不同,细小的变化就导致答案大相径庭,把握住知识点才是解题的不二法门。

  有的放矢 各个击破

  司法考试一共涉及14个部门法,知识点繁杂琐碎,因而才被誉为“中华第一考”,但是司法考试也毕竟只是一场考试,既为考试就会有方法的技巧可言,科学的复习方法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此对14个部门法分门别类为大家一一介绍一些复习心得。

  (一)法学理论

  暂且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法制史、宪法、司法职业道德规则囊括在该部分内,此部分的特点是需要强化记忆,只要记准、记熟、记牢,分分必得,所以加强记忆是复习该部分的不二法门。但是因为不少考生总是记了忘、忘了记,在考场上一紧张功亏一篑,所以这一部分是不少考生又爱又恨的一部分。在此如何记忆就成了关键,个人认为,复习该部分一定不要将课本上的每一个字都试图记住,这是不现实的,首先要做的是理出重点,而这一步工作一般培训机构的教材就已经帮大家完成了。

  其次,记忆时一定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在第一二遍复习过程中可以不用求速度,看到每一个制度都要站在立法者的角度问问为什么要设计这个制度,涉及这个制度符合哪些哪些法律价值,了解了制度涉及的理论基础,即使在考场上一时大脑短路,也依然可以用自己的法学功底将其推出来。而且近几年,即使法理、法制史的考查也往往是通过案例来进行,因此对重点的制度理解也显得相当重要。例如全国人大监督权的体现有一项是对其他机构的决定的撤销和变更的权力,但是对谁的决定是撤销,对谁的决定可以变更,很多考生记忆不准确,但是只要我们理解了,人大对其有领导关系的即可以对其进行撤销和变更,如果人大对其仅有监督关系,那就只能撤销,至于变更成什么样子是人家机构内部职权,人大若妄加变更岂不越俎代庖,超越职权有违宪之嫌。通过这种不断分析和理解的方法将这个简单的知识点记忆清楚。

  另外,今年该部分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单列出来可见其重要性,因此考生一定要对其加大关注力度。同时,对于该部分的复习越到后期越要加大比重,唯此才能最大限度内获得分数。

  (二)民法

  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肯定对“得民法者得司考”这句话耳熟能详,的确民法在司法考试中可谓占据帝王之位,但是该部门法却是最不容易拿分的部分,引得无数考生为伊消得人憔悴。其实,复习民法重要的把握住两点:体系和细节。民法是体系性最强的一个部门法,考生复习中一定要把握住其体系,如何把握?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目录,通过目录让我们首先掌握民法到底是干什么的,哪些东西是它的研究范畴。民法包括五部分:总则、物权、债、亲属、继承。其实总则就是将后面四部分的的内容做一个合并同类项的工作,简单的说就是什么人干了一些什么事,从而人之间形成了什么关系。这些“人”就是主体部分有自然人、法人,从事的这些“事”就是法律行为部分,形成的“关系”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从而规定哪些违法哪些合法,违法的应该承担哪些责任,不履行责任要接受哪些制裁。理解了这些大的层面,再深入到每一部分,每一部分的每一个细节,抽丝拨茧,层层深入,民法就像一本经典名著,引人入胜,久而久之相信大家会对其爱不释手。复习该部分时,要注意结合法条和真题,法条的作用是帮助我们掌握具体的细节制度的设置,真题的作用是帮我们研究出题的陷阱。

  (三)刑法

  刑法可谓与民法平分秋色,而且其理论之繁杂,司法解释之多,造成该部门法也是考生丢分的重灾区。复习刑法时要注意把握住总则部分,因为分则的规定是根据总则的理论涉及的,总则重点就是把握犯罪形态、罪数、犯罪的构成要件,需要注意的是构成要件今年的理论发生重大变化,由过去的平面模式变为立体模式,逻辑性更加强,所以各位考生要对此多加理解。至于,分则部分几百个罪名完全没有必要一一掌握,只需对其中的人身、财产类以及个别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等一些重点罪名掌握即可。

  (四)行政法

  行政法是考生最头疼的一部分很多考生甚至放弃该部分。主要是该部分理论研究尚不成熟,离我们的生活比较远,所以无论是理解还是记忆对考生来说都不容易。该部分的特点是法条多且繁杂。但是个人认为对该部分的复习只需掌握重点部分的重点法条进行复习即可。每年必考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几大部分是我们复习的重点,其实行政法无非就涉及两类人:行政机关、相对人,行政法的价值目标就是尽量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使百姓与政府打交道时有更多的发言权,受到更多的保护措施,同时各行政机关之间可以形成监督之势规范其行为。

  (五)诉讼法

  诉讼法应该是各位考生比较容易得分的部分。但是它的一个特点就是知识点琐碎繁杂,记忆准确并有效运用并不容易。但是大家应该记住,诉讼法是管程序的,我们在复习时可以在头脑中自己设计一个诉讼的场景。以民诉为例,甲是乙的债权人,乙到期不还债,甲起诉至法院,如果我们就是甲应该怎么办?应该想去哪个法院起诉,这就涉及管辖问题,起诉谁,除了乙还设不涉及其他人,我自己的实力够不够赢得这场官司,是不是还需要找个代理人,哪些人可以作为我的代理人。法院通知开庭,是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哪些人需要回避,什么事后交换证据,在庭审阶段什么事后可以质证、什么时候可以辩论,如果一审完了之后,我可不可以上诉,上诉期限是多长时间……这一切就是我们现实中所面临的问题,所以大家一定不要死记每一个制度是怎么规定,把自己想成一名当事人,这些制度就迎刃而解了。

  另外,很多考生反映,刑诉比民诉更加繁杂,复习刑诉时分为三个阶段:侦查、起诉、审判。每个阶段的机关不同职权不同,根据其职责识记。个人认为汪海燕老师的刑诉讲的体系性非常强,而且幽默风趣很利于记忆,很多考点当堂就可以记住,考生可以听听汪老师的录音或面授的课程。

  (六)三国

  三国部分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其中国际公法部分重在记忆,本部分看辅导教材即可,不必关注法条。国际私法部分重点关注中国法律的规定即可,不必关注各种学说及其他国家的规定。国际经济法部分理解的部分比较多,该部分也不用关注法条,只需要把辅导教材上的重点内容掌握就可以。

  (七)商法、经济法

  该部分的特点是法条多而杂,但是考查往往不深,多数是对重点法条的考查,因此只要记住法条的规定就可以得分,因此该部分也是越到复习的后期越重视,保证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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