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11-8-7 19:15:40

法眼看唐诗——重读《唐诗三百首》16:送杨氏女、溪居

有女出嫁的滋味,我虽然想象过,但终究并不了然。《送杨氏女》一诗应是把母亲的内心写到了极致。作者身为男儿,能有此深刻的观察、体会和表达,则该诗未尝不是作者或父亲内心的写照。今日还因为朵朵过于任性而打了她。将来的某日,我不知自己是否如诗,抑或记得今日。
不过,我现在更想表达的,并非诗中的亲情,而是亲情之中的社会问题。“事姑贻我忧”、“贫俭诚所尚”、“孝恭遵妇道”之句,皆为亲情之外关乎家庭责任的告诫。三纲之一的“夫为妻纲”我本人一直支持抛弃,但在三纲五常之外,基本的社会伦理仍然需要坚持。只是,应该由母亲传授给女儿的某些告诫、规矩,今人能做到几成?
随着男女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随着社会及科技水平的发展,对社会所做的贡献的性别差异越发模糊,女性越发独立是必然的趋势和结果。但事实上,男女之间仍然是有差别的,在性别之外。只是,在“妇女也顶半边天”的认知之下,在拜金主义越发流行的今天,女性的特殊性,既有被抛弃的情况,也有被利用的情形。二者兼有的极致,可能当属“小三”。
每个人最初且最重要的老师,都是来自家庭的,主要是父母。诗中反映了古人对家教的重视。而今天的家庭教育往往都不够。现在的小孩子到了2周岁多数都去了幼儿园,参加了早教班,再大些还要学习舞蹈、声乐、书法、绘画,甚至口才、英语……孩子们都交给老师去教了,家长无外乎成了陪衬的摆设,只需管接送、管出钱就好了——于是便有了接受郎咸平采访的郭美美母女,她们志在娱乐圈!
说了这么多,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柳宗元《溪居》诗中的怨而不怨、不怨而怨的情绪?包括在课后也有学生反映过我有些“愤青”了。这也许关乎一个人“兴趣”?但仔细想想,其实恰恰相反,这是一个关乎“社会兴趣”的问题:当大家不关心社会发展的时候,那么批评之声,要么难以入耳,要么便被冠以“愤青”的头衔。回到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不关心国家、不关心政治的人,才是后进甚至反革命的吧!时代的确在演变,经济的确有发展,但在今天,愿说话、敢说话的人,都成了愤青,是进步还是退步?如果“愤青”的声音不被视为的“愤青”的,政府和社会公众都能够客观冷静地加以看待,那么,高铁是否可以慢下来一些?慈善款项是否可以明白一些?震后灾区可否便少些新建的危房?甚至中国的房价是否便可以不这般疯涨?
——我不知道,但我坚信有可能。
是的,可能而已。
但,比没有可能要好许多。
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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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09姜楠 发表于 2011-12-5 01:34:53

“我们走的太快,灵魂都跟不上了~~"

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11-12-8 11:09:59

那也要有灵魂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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