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规范涉案财产价格鉴定 严禁以赢利为目的
从今天起,修订后的《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以下简称《价格鉴定条例》)正式施行。今后,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工作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所属的价格鉴定机构承担,严禁以赢利为目的。据介绍,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工作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出现在司法、行政
执法领域中的新兴事物。价格鉴定证据对涉案人关系重大,轻则关系负担财产损失的多寡,重则关系到罪与非罪,直接关系到财产权益和人身自由。
为避免出现涉案财产低值高估或高值低保,《价格鉴定条例》规定,刑事案件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统一安排、列入预算,其他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收取的费用上交同级财政,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由于刑事案件价格鉴定不收费,以及价格鉴定的回避制度,使价格鉴定人员与涉案人以及办案人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完全排除利益干扰,从制度上创造了“公平、公正”的环境。(新华网安徽频道-新安晚报 孙劲松 孙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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