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委原书记受贿、挪用公款被诉
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委原书记周学锋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于11月24日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据了解,1994年至2006年期间,周学锋利用担任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委副书记、天台县县委副书记、书记及县长等职务的便利,在工程招标、案件处理、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
计人民币98万元、
美元1万元、劳力士手表1块(价值人民币4万余元)。周还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他人将公款人民币300万元挪用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周学锋受贿、挪用公款案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交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案发后,检察机关已追回人民币120万元、美元1万元和劳力士手表一只。 (袁爽 刘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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