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黑人生 发表于 2008-12-3 18:25:33

北京海淀:互联网纠纷 进法庭前先调解

海淀法院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相关案件,调解不成诉讼继续
    昨天下午,(北京)海淀法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签订协议,委托调解中心调解互联网纠纷案件。今后海淀法院受理网络纠纷案件后,知识产权庭可将案件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
    调解
达成后,当事人可以据此订立和解协议,原案件撤销。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委托调解纠纷的范围包括当事人双方均为互联网单位、一方属于互联网单位、案件争议涉及互联网的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及技术合同等纠纷。双方不属于互联网单位但自愿接受调解的也可以。
    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可以要求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也可以提出建议性方案供当事人参考。调解一般应当在15日内完成,调解不成时,调解机构应及时告知承办法官,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 背景
    知产案剧增 审判力量不足
    海淀法院知产庭庭长宋鱼水说,涉及互联网的案件一直占知产庭案件量的一半以上,今年互联网案件已占知产庭案件的65.9%。而案件当事人多为同业竞争者。而知产庭人员的增加远不及案件量的增加,人均结案压力大,而且审判人员普遍较年轻,有技术背景的审判人员较少,在审理涉及互联网的新技术、新模式引发的案件中,对纠纷事实的查明和准确把握存在难度。
    据介绍,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主任为国家专利局前局长高卢麟。 (王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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