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一审胜诉毕马威 毕马威赔30万并公开致歉
昨日,娃哈哈披露,宿迁娃哈哈起诉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下称“毕马威”)一案于11月27日做出一审判决:娃哈哈胜诉,毕马威侵犯了娃哈哈相关经营权,须在判决生效10日内公开致歉并赔偿30万元。法院判毕马威侵犯娃哈哈经营权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11月,达能相继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对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外方股东BVI公司及其董事提起诉讼,12月又在萨摩亚向BVI公司的母公司萨摩亚公司提起诉讼。随后,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和萨摩亚最高法院发出冻结令和托管令。
娃哈哈代理律师李肃介绍,上述BVI公司与萨摩亚公司的托管人,正是达能指定的毕马威合伙人。根据法庭签署的法令,托管人的主要责任是辨别、查找并保管这些离岸公司的资产。毕马威合伙人,向BVI公司投资的“非合资公司”和境内的银行发出信函,并寄送了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萨摩亚法院的判决文件。
宿迁娃哈哈认为,毕马威此举超越了其在中国获得的经营范围,并侵犯了中国司法主权,今年7月将毕马威告至宿迁中院。娃哈哈认为,在毕马威托管方面,达能涉嫌贿赂法院。
11月27日,宿迁中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毕马威发送具有财产接管内容的信函行为违法,须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非合资企业30万元。
娃哈哈集团新闻发言人单启宁昨日表示,完全尊重中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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