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密全国第一婚骗案
富婆借种生子、富商之女征婚、寻找伴游……一个由数十名成员组成的婚骗团伙利用上述手段,在全国上百种报刊上发布虚假的征婚、交友伴游、借种生子等广告,从2007年2月至今年4月,在全国25个省、直辖市行骗2000多起,受骗人数超过2000余人,骗得金额达289余万元。重庆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全国第一婚骗案作出判决,主犯李明宇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被处罚金200万。其余的28名从犯也因犯诈骗罪被判十二年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骆金兰被免于刑事处罚。
“玫瑰情缘”编织美丽陷阱
据检方指控,李明宇以前曾在广告公司工作,在发现利用广告骗婚来钱快后,2007年2年,李明宇在渝北龙溪街道亚泰大厦创办了一家广告公司挂牌营业,随后,纠集骆修兰、胡小梅等人,来公司中冒充广告中的角色和“红娘”。广告公司不过是一个幌子,它实际上是一个婚骗大本营,一群年轻女子和中年妇女在里面等着电话铃响。
李明宇发出的虚假广告,在许多城市的火车站都可以看到。李明宇在各报刊上刊发的“富婆”“富商之女”的美女照片,都是公司中的工作人员从网络上下载,经过处理,在配以骗婚的广告词后,向各地的小报发去的。而虚假广告主要内容是,“都市情缘”或“财富情缘”--有XX女的丈夫因车祸或丈夫不孕要求找人怀孕,先预付定金几十万到男方,事成之后再重金几百万元酬谢等。
2000余人落入骗婚圈套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7年2月至2008年4月期间,以李明宇为首的骗婚犯罪集团行骗2000余起、累计诈骗金额达289余万元,被骗者遍布全国25个省、区、市,受骗人数超过2000余人。(新华社记者 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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