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康乃馨 发表于 2008-12-3 18:25:55

北京:“黑医”因屡教不改首被刑拘(图)

上午10时,执法人员来到五塔寺附近的一个小型牙科诊所。小诊所设在一条狭窄的街道内,面积只有8平方米左右,所谓的医疗设施仅为一张简易木桌、一个陈旧的牙科诊台。诊台及室内地面、墙壁上满是污垢和血渍,屋里还随意地堆放着大量生活用品和一些蜂窝煤。一名身穿红色大衣的女子正在给一名男患者做口腔检查,见执法人员进来,她立即将检查器具从患者口中抽出,顺手扔到木桌上。桌上还摆放着几个装有药丸的白色小瓶,但瓶身都是光秃秃的,没有任何标签,不知道里面究竟为何物。

    穿红色大衣的女子叫于荷凤,是该诊所的“掌门医生”。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诊所近期已被查处过两次。此外,于荷凤不仅没有执业资格证,而且小学未毕业,执法人员让她签字时,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躺在诊台上的患者丁先生说,他也知道这样的小诊所很不正规,但是因为去正规的大医院看病费用较高,而自己收入微薄,这才来到小诊所就诊。
    做完现场记录后,海淀清河派出所的民警给于荷凤戴上了手铐。于荷凤一脸茫然,忙问道:“我这是犯什么罪了?”围观的市民也十分诧异,“以前也查过,怎么没见你们给她戴手铐啊”。

    海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马琳解释说,以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给卫生行政部门打击非法行医带来了困难。长期以来,仅限于检查、责令整改、取缔等行政措施。由于打击力度有限,黑诊所屡禁不止,甚至有的非法行医人员在被卫生行政部门多次处罚后依旧我行我素。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打击曾多次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过的顽固性黑诊所有了法律依据。按照规定,第三次被卫生行政部门查处的、屡教不改的非法行医人员可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叶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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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详情披露非法行医司法解释出台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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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明确罪与非罪标准
      严惩非法行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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