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闹天宫 发表于 2008-12-5 22:39:14

“黑诊所”证照齐全 售卖“毒品套餐”4人被判刑

新华网广州12月5日电(记者孔博 肖文峰)广州一家证照齐全的诊所里竟然售卖新型“毒品套餐”,并且生意很旺。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4名黑诊所的经营者和营业员被判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邹某是东方人体专科诊所的实际经营者,她于2006年7月开始委托丈夫张某负责诊所的日常经营管理。在此过程中,张某负责进货,并指使诊所职员戴某、张某某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向他人贩卖含地西泮成分的“毒品套餐”,主要包括1粒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1支地西泮注射液(俗称“安定”)和1支一次性注射器。2008年3月1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东方人体专科诊所进行搜查,从诊所内缴获地西泮片、地西泮注射液等药品,并当场将张某、戴某、张某抓获归案。

    据证人黄某介绍,2007年9月,他曾陪染上吸毒的19岁的姨甥去该诊所购买这种“毒品套餐”,分“04号一套”和“05号一套”两种,分别为18元和20元。他的姨甥表示这种药品能够抑制毒瘾,每天都要购买2套,戒掉毒瘾要3个月,但3个月过后仍然去购买。后来,他向别人了解到,“丁丙诺啡”是一种国家禁售的“新型毒品”,如果长时间使用会使人产生像毒品一样的依赖性,而且毒害人体。

    黄某介绍,这家诊所售卖“新型毒品”的生意很好,诊所营业时专门有人站在门口观察前来买药的顾客,如果不是熟人则表示没有这种药。
    法院认为,张某等4人故意合伙贩卖国家严格管制的精神药品,已共同构成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4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到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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