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三级法院联动专项集中执行100起典型案件
新华网银川12月7日电(记者 刘晓莉)宁夏高级人民法院从清理积案中筛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筑工程款的案件等五类案件,由三级法院联动,在为期3个月的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中,执结100起典型案件。
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秋季集中执行行动”的通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对全区法院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积案进行统计,共清理出积案20914件。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2897件。
自治区
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从全区法院上报的645件特殊主体案件中,筛选出100件有履行能力、非法干预、有可能暴力抗法的典型案件,集中时间、人员、装备进行强有力的执行。通过三级法院联合集中执行,以期达到执结一批陈案、难案、死案;当事人自动履行率、执行标清偿率显著提高,涉及执行的信访案件明显减少。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处长何宏勤说,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通报和执行预案报告制度。对于违反执行纪律,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出谋划策,设置碍阻干扰案件执行的,或发现有不廉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防止因执行程序违法、行为违规、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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