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之恋 发表于 2008-12-11 13:44:01

防暴员冒充公安局长干儿子诈骗60万

23岁的万军,原是南昌市新建县公安局防暴大队的一名防暴员。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他自称是公安局长的“干儿子”,费尽心思设计圈套,诈骗其亲戚朋友钱财高达60余万元。
    新建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万军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40万元。万军的女朋友张静犯窝藏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万军不
服一审判决,于今年11月上诉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5日,南昌市中院作出裁定,维持原判。
    骗局:公安局长“干儿子”诈骗亲戚
    2007年2月,万军进入新建县公安局防暴大队当防暴员。一段时间以后,平时潇洒惯了的万军开始觉得这份工作收入很低,于是便动起不劳而获的歪脑筋。经过一番盘算,他把目标锁定在下罗一带开“面的”的二姐夫王中华身上。
    2007年4月,万军向王中华谎称,自己单位的局长很喜欢他,有意认他作“干儿子”,并且可以想办法把他调到该局治安大队工作,但急需6万元费用。考虑到关系小舅子的前途,王中华先后5次拿来33000元给万军。
    想到小舅子这么有能耐,没过几天王中华又找到了万军,希望万军能把他哥哥王中亮的儿子王勤“搞进”该局当民警。在王中华及王中亮的面前,万军开始吹嘘自己是公安局的正式民警,并且与公安局的领导很熟,甚至还称自己正在和公安局局长的女儿谈恋爱。
    2007年5月,万军找到王中华说,公安局局长已经认了他作“干儿子”,可以先把王勤送进警校读书,然后再找关系弄到县公安局当民警,属公务员编制,但是需要六七万元钱的“关系费”。第二天,王中亮就把钱交给了他。
    7月中旬,离开学的日子一天天临近。万军害怕自己的谎言被揭穿,便直接骗王中亮说:“局长说了,王勤不需要到警校读书,也可以直接进县公安局当警察,不过先要实习一年。”说完这套谎话,万军又开口要王中亮出钱请领导“喝实习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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