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闹天宫 发表于 2008-12-22 09:01:04

浙江瑞安市原副市长判刑6年 保留公职工资照领

现年53岁的蒋良荣,瑞安市人。
    1997年下半年,时任瑞安市莘塍镇镇委书记的蒋良荣为能在次年的市政府换届时当上副市长,他动起了“买官卖官”的歪脑筋。
    他知道时任莘塍镇中村村委会副主任的陈仕松(当地人称之为“阿太”,太祖母与太上皇之意,擅长跟踪、盯梢干部,又叫“地下组织部长”,后被判
处有期徒刑14年。 此案当时轰动一时)与时任市委书记的叶会巨(2001年6月12日被温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关系密切,就多次找“阿太”请他帮忙。此后,“阿太”向叶提出对蒋关照。
    同年下半年,叶会巨在温州市委组织部征求其对蒋良荣任职的意见时表示同意,同年12月19日蒋被温州市委提名为瑞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1998年初,蒋良荣交给“阿太”2万元,作为选举时向有关领导请客送礼的开支。几天后的一个晚上,“阿太”到叶会巨住宿的瑞安市府招待所315房间,对叶表示了蒋良荣的感谢之情并将其中的1万元送给叶会巨,叶予以收受。
    1998年3月,蒋良荣当选为瑞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东窗事发,“宝座”没坐热被降级使用
    蒋良荣如愿以偿,心里美滋滋的。
    可好景不长,他在副市长的宝座上还没有坐热,因叶会巨案发,他的事情被抖了出来。
    1999年,蒋良荣因向叶会巨行贿人民币1万元的违纪事情,而受到降职处理。不久,蒋良荣被调任瑞安市交通局副局长兼56省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指挥。
    从镇党委书记成为副市长,再一下子成为副局长,仕途似乎与蒋良荣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他心有不甘,决定在经济上挽回损失。2001年5月份,在56省道瑞安段改建工程指挥部办公楼装修工程发包中,时任该指挥部常务副指挥的蒋良荣决定该工程由林某等人承包,林某于2001年下半年到蒋良荣的办公室送给蒋现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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