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反垄断案件专项合议庭在沪成立(图)
据该院院长王信芳在今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称,去年8月3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今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一部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法律,也有人将其称为“经济宪法”。为了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人民法院面临着及其艰巨的审判任务。尤其是作为国际大都市之一的上海市的一家中级法院,开全国之先河,实行反垄断案件专项审判,具有非同一般的作用与及其深远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孔祥俊出席新闻通气会并表示,最高法院高度重视反垄断法的贯彻落实,上海二中院根据审判实际需求,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成立反垄断案件专项合议庭,是加强反垄断审判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国家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审判机制上的重大创新和突破,在全国法院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
据介绍,反垄断案件专项合议庭的主要工作,首先是审判反垄断民事案件和反垄断行政案件。反垄断民事案件,包括反垄断法规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以及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所引发的诉讼。反垄断行政案件,主要涉及反垄断执法机构处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事项中作出的行政行为,以及相应的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这种集反垄断民事审判与反垄断行政审判“二合一”的专项合议庭的建立,既有利于保证执法统一,也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
据悉,该合议庭成立后将加强研究反垄断法的贯彻与适用,加强研究反垄断案件所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反垄断案件审判经验,统一执法标准。该合议庭还承担反垄断审判专业人才的培训,开展与反垄断案件审判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成熟的司法经验,以加快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的丰富与完善。反垄断合议庭在审理好各类反垄断案件的同时,将加强与反垄断法有关的法制宣传,扩大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反垄断中的司法职能作用。(潘巳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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