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夸其谈 发表于 2008-12-24 23:21:40

最高法院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27件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已于2008年12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24日起施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
    (2008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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