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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夸其谈
发表于 2008-12-24 23:21:40
最高法院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27件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已于2008年12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24日起施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
(2008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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