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lmsdf 发表于 2008-12-24 23:22:04

陕西严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1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今年已有34人因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事故责任,其中24人受到党纪政纪等处分,1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在2008年发生的3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起煤矿事故中,4起已批复结案。剩余1起是今年渭南市澄城县尧头斜井“10·29”瓦斯爆炸事故,责任追究意见已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等批复后向社会公布。4起重大事故给予政纪处分15人,党纪处分3人,警示训诫6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人。(雷县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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