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jklmri 发表于 2008-12-25 18:16:49

成民间反腐利器 人肉搜索动了官员隐私?

最近这周,网上最火爆的话题莫过于“史上最牛房管局局长”事件:南京江宁区房管局局长周久耕在说出“低于成本价卖房将被查”的言论之后,网友对其发动人肉搜索,不仅搜出了周久耕的弟弟就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搜出周久耕每天抽1500元一条的高价烟两包、戴价值10万的名牌手表,最后一直“搜”到江宁区政府回应将调查周久耕。
    与此同时,对人肉搜索等网络渠道的规范也在紧锣密鼓。12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已经开始分组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其中关于人肉搜索的规定非常引人注意。

    网友声音
    把反贪交给人肉搜索来干吧
   
本月初,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局长周久耕在当地一次媒体见面会上表示:“对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严处。按照价格法规定,低于成本价销售,就属于不正当竞争。”他的本意可能是防止烂尾楼,但这个与百姓心理预期相悖的言论一经流传,周久耕被网友冠以“史上最牛房管局局长”。

    网友在痛骂他的见解不符合老百姓利益的同时,也对他发动了人肉搜索。周久耕开会时的照片被网友上传至各大论坛,包括他抽的烟、戴的手表、眼神方向等诸多细节被网友逐一曝光:他手上拿着的烟是号称为“九五至尊”香烟,每条售价在1500至1800元之间;他佩戴的手表是奢侈品牌,每块售价10万元;他的弟弟就是南京某房地产开发商的老总……

    这些逐渐披露出来的情况不仅让周久耕本人名声扫地,也震动了当地政府。几天前,江宁区政府已经给出正式回应,称:“对于网络上所反映的对其个人廉洁方面的质疑,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已介入调查,只要发现有违纪或腐败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与此同时,生产“九五至尊”香烟的厂家也可能将该产品名字改为“九五”,而江苏省烟草局的工作人员也透露,每条1000元以上的香烟将有可能被禁卖。

    由人肉搜索而发动起来的这次民间反腐,成果之显著着实让人震惊。有的网友就感慨:以后公安部要通缉什么人、反贪局要调查什么人,完全没有必要多费人力物力,只要充分利用网络,发动一次人肉搜索,就可以搞定。

  法界动态
    人肉搜索参与者被要求必须尊重隐私权
    上周,朝阳法院在对由“死亡博客”而引起的网络暴力第一案判决时,判定如果用人肉搜索搜出个人姓名、住址等个人隐私,网站如果不能及时删除,那么要承担侵权责任。法院还给出司法建议,认为网站应当对网民言论进行适时监管。

    侵权责任法草案也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要求删除、屏蔽侵权内容的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得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失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在这样的法律框架中,人肉搜索其实就处在刀尖上:不管是发动者还是参与者,或者是网络平台的提供者,都有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那么,仅就周久耕事件来说,参与各种信息传播的网民们侵权了吗?

  律师评析
    官员包二奶抽豪烟不算个人隐私
    大成律师事务所饶峙律师明确表示:“虽然我国没有公务员财产公开的法律规定,但是我国法理是认可公众参与调查甚至要求公务员的财产状况‘阳光化’的,公民提供官员财产状况等信息绝对不构成侵权。”

    饶峙分析说,虽然公民都有隐私权,但是不同公民所享有的隐私权的内涵是不同的。对于国家公务人员来说,他们的特殊身份使他们必须将部分隐私权让渡给公众,包括他的财产情况、婚姻情况、消费情况、亲属财产情况等一切有可能对公众造成影响的信息。

    “简单举个例子,包二奶在普通百姓那里是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而在官员那里就绝对不是隐私了,是必须给予曝光、告知公众的,官员也无权主张这种‘隐私’权利。”

    因此,饶峙认为网民此次公开周久耕的消费情况以及其亲属所从事职业等情况,并没有侵犯周久耕的隐私权,“很多国家是要求公职人员在就职和去职的时候,必须公布财产情况的,我国虽然在法律上对此并没有细化的规定,但很多党纪上是要求廉洁自律的,我国法理上也是认可这一点的。”

    饶峙还认为,除了公职人员之外,一些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也比普通公民要少很多,“我国目前还没有法律条文来规范此事,侵权法草案如果通过,也许可以对此进行更细化的界定,让公职人员和公众人物明确他们的权利、义务,也方便公众对他们进行监督。”
(周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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