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小优 发表于 2008-12-25 18:16:50

2无业人员3月内频频出手盗窃变压器等物分获刑

12月25日,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对大肆偷盗排灌设备的涂永波、石伟作出一审宣判,均以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五年,各并处罚。
    被告人涂永波、石伟均系安徽省凤阳县无业人员。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8月至当年11月,两人多次于深夜窜至该县临淮、门台、方邱湖农
场以及临近的蚌埠市等多个排灌站,将正在使用中的排涝机械上的电缆线、电动机、变压器油等物品盗走,导致电力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另查明,涂永波还多次盗窃汽车电瓶、摩托车等价值9353元的物品,石伟盗窃价值2008元的其它物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涂永波、石伟多次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同时两人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均构成盗窃罪。
    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作者:高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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