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政府自身改革再上新台阶
新华网消息《学习时报》12月29日刊文指出,2008年我们在政治行政体制改革上迈出新步伐,再上新台阶。文章概括了2008年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政府改革举措。文章全文如下:
2008:政府自身改革再上新台阶
□竹立家
无论从中国历史的角度、还是从现实发展的角度来看,2008年都是不平凡的一年。可载入民族发展史册的大事可圈可点。相信年初历史上罕见的南方大雪,汶川大地震,北京奥运会,神七上天太空行,岁末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及胡锦涛承前启后、平实深刻的《讲话》等,都会变成我们民族深刻的历史记忆。但不平凡的2008年,还表现在我们在政治行政体制改革上迈出新步伐,再上新台阶。概括起来讲,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改革举措主要有四大方面。
一
、“大部制”改革思路清晰、初见成效。2008年以大部制为目标的机构改革,与以往历次机构改革相比较,最大的不同有以下几点:
第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更明确。可以说,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提升和社会转型速度的加快,中国改革与发展的内部和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我们党提出“科学发展观”这一具有时代特征的治国理念,形成“民主、民生、公正、和谐”的“新发展共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2008年机构改革的突出特点是注重社会管理和民生发展部门建设,强化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的职能,使“转变政府职能”获得坚实的体制机构保证。
第二,这次机构改革为地方自主改革留下了较大的空间。在强调改革原则的同时,8月份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意见》明确要求各地机构安排要因地制宜,适应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设置机构,不要求上下对口,不对机构数量做整齐划一的限制,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积极性。今年下半年以来,一些省市区陆续出台了地方机构改革方案,并开始在一些县市做试点,从目前一些地方的改革情况来看,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机构数量明显减少;二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明显加强。政府的运行质量和执行力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第三,这次机构改革的最大亮点是肯定地方多年来探索“省直管县”的经验,提出在继续推进财政上的省直管县的同时,要探索和推进行政上的省直管县。这就是说,2008年开始的中央与地方机构改革,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行政体制层面上首次认真探索和推进“减少政府层级”和“行政区划”的改革,为下一步继续深化政治行政体制改革、消除改革发展过程的体制性障碍铺平了道路。
二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行政民主化改革步入法制化、制度化阶段,在我国政府改革与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标杆”意义。“现实一小步,历史一大步”,制度化、法制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在我国是历史性的进步。从世界范围来看,现代政府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行政过程“公开透明”,而政府信息公开是实现“公开透明”的关键环节。首先,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过程透明为社会公众与政府互动提供了平台。我们知道,政府信息公开不是政府“告知”,也不是“安民告示”,而是社会公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政府活动的互动平台。这个平台做好了、信息对称了、对话协商机制形成了,社会主义参与式民主才有了基础,实现社会主义公民的基本权利,即:“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四权”才有了可操作性保证。其次,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干部人事过程、公共财政与预算过程公开透明,以便公众“四权”的实现。这对纯洁公共权力、有效剥离公共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个人因素,防止公共权力的蜕变和腐败等,都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过程公开透明是行政民主的前提,正因为有了这个前提,公众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才不是一句空话、也才有了现实的基础。
三
、“公推直选”是2008年我国政治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词,是改革开放30年来通过民主形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领导干部选任中的公众民主参与的有效尝试。虽然在“公推直选”过程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但其改革的方向和路径无疑是正确的。在“公推直选”过程中,有三个最显著的亮点:一是“提名权”的扩大,群众联合提名或个人自荐在贵州、江苏、四川、浙江、重庆等一些省市得到推行。根据我到一些地方关于“公推直选”的调研,群众对扩大提名权这一改革举措非常赞成,是我国领导干部选任过程民主化的重要突破,对规范“一把手”的用人权起到了重要的制约作用。二是在“公推直选”过程中,一些地方把“公推直选”的对象从过去的副职扩大到正职,包括基层政府的正职和省市一级公共机构的“一把手”,这是我国政治行政民主化改革的一个重要进展。三是候选人的个人资料信息公开透明力度加大,一些地方甚至公开了个人家庭财产、配偶子女等信息,使公众能全面了解侯选人的基本资料,这将对防止公共权力行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起到很好的监督制约作用。
四
、“行政问责制”是现代“政府良治”的一个基本环节。2008年我国政府自身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行政问责”力度加大,山西垮坝事件、河北奶粉事件、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等“社会突发事件”,相关领导都被“行政问责”,促使“行政问责制”成为2008年政府改革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懒官和庸官等,是任何一个社会中政府和官员都可能出现的情况,因此,行政问责制是从制度上保证建立一个“责任政府”的基本制度。2008年的大力度行政问责,仅仅只是我国全面建立行政问责的初始阶段,随着我国社会经济转型速度的加快,建立健全行政责任追究机制非常紧迫,必须加紧制定以“权责一致”为基准的问责制度,把行政问责规范化、常态化。尽管2008年行政问责制仅是起始阶段,但就其重要意义来说,为我们加快建立责任政府铺平了道路,开了个好头。
即将到来的2009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们将面临着艰巨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任务。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危机,促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继续加快政治行政体制改革是重要的“选项”之一。我们必须秉承2008年列入改革议程的各项政府改革内容,把政府改革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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