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屡遭家暴获赔精神赔偿
今年53岁的武女士在1980年结婚后,就屡遭丈夫殴打,结婚20多年后,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记者今天(29日)获悉,(北京)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准予武女士和齐先生离婚,并判决齐先生支付精神损失费5000元。武女士与齐先生于1980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婚后二人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齐
先生多次在发生争执后对武女士施以暴力。医院还为武女士出具诊断证明书,认定武女士“右大腿后侧、左臀部、颈部等处皮下淤血8块。”后来,武女士在一次被打后离家出走,齐先生也多次给武女士写信表示“打人不对”、“再也不会打人”等。但是齐先生仍然不思悔改,多次殴打武女士。(通讯员乔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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