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集团前高管邹韶禄等人职务犯罪三案一审宣判
新华网昆明12月29日电(记者李倩 杨跃萍)29日,云南省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铜业集团公司前高管邹韶禄等人职务犯罪案分别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关于邹韶禄受贿案,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7年,邹韶禄在担任云铜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合作经营、原料供应、工程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资金使用、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十八次非法收受刘跃等人价值人民币1900余万元的财物(其中收受800万元属未遂)。邹韶禄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供述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及相关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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