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授盖起章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
伍建设新局面,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盖起章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盖起章,男,汉族,中共党员,1951年2月出生,山东省莱阳市人,1970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94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原任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察长,三级警监。从警以来,他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爱岗敬业,顽强拼搏,勤勉为公,清正廉洁,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胸怀党和人民,视公安事业如生命,把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倾注在公安事业中,不论是在政工还是纪检岗位,始终坚持奋战在工作第一线,为促进当地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安队伍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担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察长的6年来,他勤政务实,真抓实干,既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又关爱民警、以情待警,以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的模范行动,带出了一支过硬的公安监督队伍。他带领民警先后组织查处415起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妥善处理247名民警合法权益受损事件,有效遏制了民警违法违纪现象,保护了民警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安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他勇于进取,锐意创新,针对综合警务状况,创造性地提出了建设“警务活动监督中心”等工作新思路、新办法,使福州市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呈现出崭新的面貌,实现了向科技要监督、向监督要形象的新突破,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2006年7月,盖起章同志因过度劳累病倒在工作岗位并被确诊患肝癌,但他毫不畏惧,以坚强如钢的革命意志和“宁可干死、不愿等死”的豪迈气概,顽强与病魔作斗争,始终坚守岗位、忘我工作,做到生命不息、奉献不止,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人民警察的崇高追求和高尚品质,树立了公安机关基层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2008年10月16日,盖起章同志因病情严重恶化,经医治无效逝世,年仅57岁。在盖起章同志的带领下,福州市公安局纪委被评为“全国公安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市公安局审计室被评为“全国审计先进集体”;他本人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1次,三等功2次,并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盖起章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是广大公安民警学习的榜样。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决定,追授盖起章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全体公安民警要以盖起章同志为榜样,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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