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部署全省法院文化建设
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的特区法院文化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在会上强调,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文化建设,立足国情、省情和法院自身实际,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的特区法院文化,并将法院文化
建设贯穿于服务特区科学发展的审判活动中,落实到司法为民的实践中,促进特区审判事业科学发展。
海南高院要求,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首先要注重培育具有鲜明时代感和人文特色的法院精神。法院文化建设的基本目标就是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法院群体的精神世界,成为最高精神理念。各级法院要联系自身实际,精心提炼出最具影响力和感召力的法院精神,使之渗透并贯穿于各项工作制度和举措中,成为推动工作发展的精神动力。其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地位。“三个至上”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法院工作中的最高原则。法院文化建设就是要培养法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职业意识,形成强烈的职业向心力,以适应公正司法的客观需要。第三,要从四个结合入手找准法院文化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一是与人民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相结合,大力实施文化建院、人才兴院战略。二是与规范的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适应新时期法院工作要求的、符合审判规律的、科学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三是与法院的物质装备基础建设相结合,构建充满司法文化气息的环境,彰显法院文化的底蕴;四是将创造个性与体现共性相结合,精心提炼最能反映群体共同意志,符合群体成员共同愿望的本质精神作为法院精神。第四,要以开展创建学习型、和谐型、创新型法院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实践。
海南省委宣传部、省文体厅、省文联的领导参加了会议。(李顺成 杨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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