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首次重奖职务罪案举报人 3实名举报人共获3.5万
海口首次重奖职务罪案举报人三位实名举报人共获3.5万元奖金
为了提高群众署名举报的积极性,2008年12月26日上午,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举行仪式,对实名举报并积极协助检察机关办案的蔡某、张某及黄某进行了奖励,共
发奖金3.5万元。据悉,这是海口市检察院首次重奖职务罪案举报人。
海口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李润合向记者介绍,群众向检察机关实名提供的举报线索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线索来源。贪污贿赂案件大都取证较难,举报人出于种种原因大都采用匿名方式举报,这给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多困难,这次公开兑现对举报人的奖励,就是鼓励群众采取实名进行举报。
据了解,近年来海口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的职务犯罪线索,2006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共初查职务犯罪线索955件,经初查立案170件204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24人(地厅级干部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65.62万元。立案查处的线索中,举报31件,占总数的17.6%。(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刘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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