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司法合作加快加深 司法协助请求去年超3000件
刚刚过去的一年,我国与外国相互提出并执行的司法协助请求数量超过三千余件。司法部司法协助与外事司司长郭建安今天(4日)在此间表示,中外司法合作呈现出日趋加快加深的迹象。据了解,1985年3月,法国向我国提出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建议,1987年5月4日,两国签署了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从
此,我国建立了通过条约与外国开展司法协助的制度。1987年6月,中国与波兰签订了《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这是我国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含有刑事司法协助内容的双边司法协助条约。
自1988年中法司法协助协定生效以来,我国与外国相互提出并执行的司法协助请求数量大幅度上升,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每年几件、几十件,本世纪初每年1500余件,发展到2008年三千余件。
“在三千余件司法协助请求中,涵盖了贸易纠纷、海事运输、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侵权、离婚、贪污、盗窃等诸多领域。”郭建安说,中外司法协助有效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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