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司涉嫌逃税25万余 检察院网开一面不起诉
不久前,海南省定安县检察院在定安弘生糖业有限公司(下称弘生公司)召开对该公司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万余元一案的直接责任人公开处理大会,对该公司及总经理黄循星、财务主管刘东英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但定安县检察院为何对公司及直接责任人如此网
开一面,作出不起诉决定?记者日前专程来到定安县检察院探源溯流。
就弘生公司涉嫌偷税25万余元一案,公安机关以偷税罪对公司直接责任人黄循星、刘东英立案侦查。鉴于该公司是县里招商引资的项目,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上,公安机关主动与定安县检察院进行沟通。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定安县检察院召开了公安、检察、税务等部门协调会。会上,定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卓传海提出,对犯罪嫌疑人不宜采取强制措施,因为该项目是招商引资进来的,如对企业领导人采取强制措施,可能给企业造成动荡,且该企业下辖的蔗区涉及蔗农3616户计8万多人,如造成企业倒闭,将严重损害农民利益。
弘生公司偷税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11月7日,定安县检察院就该案如何处理召开检委会进行讨论。委员们认为,办理该案应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突出以人为本,对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应作不起诉处理。
此案的成功办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对该案的办理给予了充分肯定,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称赞定安县检察院办案讲政治、讲大局。(新华网海南频道-南海网王焕娟 李轩甫 霍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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