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推“阳光审判” 公审案件一审一律网络直播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衡宁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介绍,2008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710件,诉讼标的额22.86亿元,指导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7886件,为长沙市“创业富民、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贪污贿赂案审理22人
根据“宽严相济”的
政策,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26起,严厉打击杀人、爆炸、绑架、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以及涉黑、涉恶等有组织犯罪,审结128案353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101人。严惩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共审理贪污贿赂案件18件22人。对原郴州市委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一审判处其死刑,赢得广泛赞誉。
罗衡宁表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推行“阳光审判”,对所有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一、二审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并网络直播,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了解诉讼程序,感受司法公正。
追回亿元农民工工资
关注民生、保障民生也是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涉及就学、就业、就医等事关重大民生问题专项审判、执行活动,特别关注和维护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为特殊群体、农民工追回工资和工程款1.06亿元。全年还为困难群众减、免、缓诉讼费210余万元。
2009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为先导区建设、棚户区改造、环境保护、畅通工程、就业保障等工作提供司法服务。 (新华网湖南频道-三湘都市报 肖雯栎 罗巧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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