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年查处职务犯罪1639人 挽回近3亿损失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9日电(记者 黄深钢)记者日前从浙江省检察院获悉,2008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351件1639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94亿元,查处的案件数、要案数、大案数均为近年来新高。统计显示,在这些职务犯罪案件中,贪
污贿赂案件1226件1508人,渎职侵权案件251件274人;,科级以上干部574人,其中县处级129人,厅级15人。检察机关依法查办的浙江省政府原秘书长冯顺桥、绍兴市原副市长谢卫星、宁波江北区委原书记周学锋、浙江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白同平等一批领导干部受贿大要案,以及绍兴市交通局原局长蔡继东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3亿余元、司法部原副局级干部林建东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等渎职侵权大要案,均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表示,2008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并对超时限审讯、不文明办案、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不依法保障律师正常执业权利、执行还押制度不严格等办案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十个环节进行明确规范,通过全面规范侦查行为,该省检察机关在办案数量增长的同时,办案质量有了较大提升,在立案的1639名职务犯罪嫌疑人中,已侦查终结1889人,提起公诉1584人,已被判决有罪1233人,有罪判决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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