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征地干部被奢侈品“征服” 受贿160万判13年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1/15/xinsrc_5220106151656000078727.jpg庭审现场。 罗固理 图
重庆市沙坪坝区某征地办公室普通干部丁萌,因嗜好购买汽车、紫砂壶、名牌服装等奢侈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0余万元。今
天,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丁萌涉嫌犯受贿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丁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经重庆市一中院审理查明:2006年初,被告人丁萌被重庆市沙坪坝区征地办公室安排到“西永微电园征地办公室”,负责西永镇征地拆迁工作。丁萌在拆迁补偿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采用事后修改原始数据为他人纠误、虚列土地补偿款、虚增面积、虚报赔偿标的物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岑刚、胡廷彬等人给予的财物,在一年多时间里,收受财物161.4193万元。
2006年1月,王朝忠因认为其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镇西永村花湾社的鸭棚拆迁补偿款过低,通过黎定清请托丁萌增加赔偿数额。丁萌利用职务之便,以纠误的方式将王朝忠的鸭棚的补偿标准由简易棚更改为砖石棉瓦结构,使王多获得补偿款人民币14万余元。事后,王朝忠为感谢丁萌的帮助,通过黎定清送给丁萌人民币8万元,丁萌与黎定清将该款平分。
2006年6月份,何德燕因认为其丈夫陈安平与陈安明合伙经营的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镇香蕉园村岑家坝社的鸭棚拆迁补偿费过低,通过岑刚请托被告人丁萌为其增加补偿款。丁萌利用职务之便,以纠误的方式将鸭棚的补偿标准由简易棚更改为砖石棉瓦结构,使陈安明、陈安平再次获得补偿款39万余元。事后,为感谢丁萌的帮助,何德燕通过岑刚送给丁萌人民币9万元。
2007年6月底,重庆市沙坪坝区安平家禽养殖场法定代表人岑刚找到被告人丁萌,请托其在拆迁补偿时给予照顾。被告人丁萌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增养殖场鸭棚及土地面积、提高补偿标准等方式,使岑刚多获得近100万元的补偿费。事后为感谢丁萌的帮助,岑刚送给丁萌存有人民币50万元的银行卡及现金人民币5万元。丁萌将此款用于购买汽车和其他消费。
2007年6月底,重庆市沙坪坝区赖家桥机械配件厂法定代表人胡廷彬通过黎定清请托被告人丁萌在拆迁补偿时给予关照。丁萌通过黎定清收取胡廷彬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后,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认可该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非原始发票、增大办公区面积等方式,使其多获得补偿费约人民币50万元。2007年9月4日,丁萌通过黎定清收取胡廷彬开具的26.4193万元现金支票用于购买丰田“锐志”轿车一辆。
2007年6月,重庆市沙坪坝区玉贵织布厂负责人卢廷木通过黄小洁找到被告人丁萌,请托其在拆迁补偿时给予照顾。丁萌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增大厂房面积、修改厂房结构、虚增机器设备等方式,使该企业多获得30余万元补偿费。卢廷木先后通过黄小洁送给丁萌人民币13万元。
2007年9月,重庆隆力胜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廷群通过胡廷彬、黎定清找到被告人丁萌,请托其在拆迁补偿时给予照顾。丁萌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增厂房面积、机具设备等方式,使该企业多获得补偿款30余万元。胡廷群为感谢丁萌的帮助,通过黎定清送给丁萌人民币30万元。
另经审理查明,丁萌受贿所获赃款被其用于购买汽车、紫砂壶、名牌服装和其他消费。案发后,丁萌本人或通过其亲友退出赃款人民币75万元及轿车一辆。
重庆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予以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丁萌表示要上诉。 (魏杰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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